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小额工程定点施工服务的合同中止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农业农村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农业农村局(龙****培训中心)小额工程定点施工订购单
三、 采购项目编号: ****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 采购方式: 其他-网上服务市场
六、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七、 中止(暂停)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八、 中止(暂停)原因:
****农业农村局 取消合同:签约合同价有误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陆**
联系电话: 138****0199
传真: /
地址: ****农业农村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3、****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定点施工施工合同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116********20210018
采购单位(甲方):****
服务单位(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
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市**县小额工程定点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承诺文件以及政
府采购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县龙脊大道新区夜景灯光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县龙脊大道新区
3、承包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详见附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双方协商选择以下第(1)种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即乙方负责施工及采购工程所需的全部主材、辅材。
(2)包工包辅料,即甲方负责采购主材,详见《材料交接单》,乙方负责施工及全部辅料的采购。
(3)包清工,即乙方包工不包料,由甲方自行购买所有材料,详见《材料交接单》。
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采购目录 | 数量数量 | 本次使用金额本次使用金额 | 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方式 |
1 | LSZC2021-W2-01799-001 | 其他安装 | 不限 | 198.954887 | 其他资金 | 授权支付 |
注: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
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三、工程款及结算三、工程款及结算
1、本合同工程款按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元(大写:元整)。总价包干内容包含各种材料采购费用、加工费用、运输费用、
卸货费用、堆放费用、短驳费用、安装费用、辅料费用、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风险金以及为履行合同所发生
的其他一切费用。
(2)固定单价。采用该种方式计价的,本合同价款暂定为:****548.87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捌元捌角
柒分);(项目预算评审价****934.15元下浮5%作为本合同签约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7514.57元、规
费44811.20元、增值税171902.83元不下浮。)按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固定单价包干,届时按照工程量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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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设备材料费(含损耗)、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检验试验
费、水电费、利润、风险包干费、维保费、成品保护费、相关政府部门的报验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3)其他:
2、乙方已充分勘察现场,对现场所存在一切现有或隐形风险均已充分考虑并预估到位,一切相关费用已含入报价中。
3、工程款结算: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付款时间时间 | 付款比付款比例例((%)) | 金额(元)金额(元) | 备注备注 |
-- | 80.00 | ****638.40 | 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按规定程序最多付至合同价款的80% |
-- | 17.00 | 338223.30 | 验收合格,经评审审核后,施工单位先缴纳工程总造价(合同价)3%的资金到甲方基本账户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收到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拨付结算审核总价的100%(含已支付的合同款) |
-- | 3.00 | 59687.17 | 质量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此金额按合同价计算,具体以结算为准) |
4、施工用水、电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乙方承担的,乙方进场前应与甲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甲
****公司和电力局等相关部门收费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水电费价差不计。
四、工期要求四、工期要求
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
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竣工日以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验收单之日为准。
(1)全部竣工图纸和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通过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3、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
4、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
(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10%)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2)不可抗力因素;
(3)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4)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
五、工程质量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装修规范文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效果图、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封样样品及《建筑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制定的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乙方不按照上述规范施工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自费返工,工期不顺延。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六、材料供应(如有)六、材料供应(如有)
1、甲方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签署材料交接清单(详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
进行共同核验,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保
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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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其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相关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前述
标准和要求存在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同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具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以中文标明产品
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
3、乙方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按所涉伪劣产品
价款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返工的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延误的工期
不予顺延。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虽系合格产品但不符合甲方事先指定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采购、拆除重做或在甲方同
意让步接收的前提下,按所涉批次材料价款的同等数额补偿给甲方,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甲乙双方职责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天,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
2、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验收、变
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甲方应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
4、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二)乙方职责(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为有经验的工程商,对甲方提供的交底资料应负责核验,资料存在差错的,及时向甲方提出,且不得依据错误的资
料进行施工安装。
2、乙方应当依据施工图纸拟定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如有),交甲方审定。
3、乙方指派钟寿强为项目经理,负责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如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经甲方书面
同意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各项资质、能力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到现场的时间应与施工工人相同,且每天必须在
现场。乙方保证具备实施该工程的相关资质,如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及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作,如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等。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调整、充实施工力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
设备管线的,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当承
担全部责任。
6、乙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
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7、工程移交前,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已经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或照
价赔偿。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逾期移交工程的,参照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工程
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及各项费用的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
偿。
9、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雇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并应及
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乙方雇用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工伤等情形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
方无关。
10、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
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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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
由乙方承担。
2、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保
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多余材料、物品必须在甲方确认不需要时方可进行清理。同
时,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乙方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随地大小便,
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
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
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变更(如有)九、工程变更(如有)
1、甲方有权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应当按照变更指示执行。未经甲方许可,乙
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
予顺延。
2、乙方承诺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而增
加的工程量或价款甲方均不受理。
3、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2)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如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
证,合同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及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支付时间:(1)增加的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时支付;(2)减少的工程价款应在最近一期进度款中
扣除。
4、工程变更所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合同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
(3)合同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套取现行相应清单定额取价,材料价格按施工期的材料价格记取执行。
十、工程验收与结算十、工程验收与结算
1、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乙方应在覆盖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
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验收合格的,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
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2天书面通知甲方申请验收,并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根
据实际需求填写]。甲方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及时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后及时审
查,经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并再次申请
验收;如审查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验收不合格
的,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确认最终结算
总价。
十一、工程保修(如有)十一、工程保修(如有)
1、保修期自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漏为5年;(2)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5年;(3)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其他工程为2年。
2、质量保修义务:
(1)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之日起1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2小时内排除故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
的,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拒绝维修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甲方可以
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取2000.00元/次的违约金。
(2)同一问题经3次维修仍未能修复的或者乙方连续2次以上拒绝维修的,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直接委托他人
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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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修期内,因工程缺陷、损坏或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
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被追责、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
部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金额的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价款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未按甲方的装修规范文件和要求进行装修,所导致的拆除、返工、材料设备损失、工期延误等全部后果由乙方自行
承担,乙方除按装修规范文件和甲方的要求整改到位外,甲方并可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甲方所遭受损失额的0.01%
的违约金。
4、工程未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01%的违约金,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
内进行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的工程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0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
还应负责赔偿。
5、乙方对报送甲方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资料如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0元。
6、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0.01%的违约金,违约金
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7、乙方擅自停工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应**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市**县小额工程定点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
均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
(4)承诺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以下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
的,以附件约定为准。
附件一: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效果图
附件二:材料交接单(甲供)
附件三:施工工程量清单
附件四:工程预算书
附件五: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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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其他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县龙胜镇庆新路28号
电话:,电话:0773-****322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
账号:,账号:353********0808181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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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353********0808181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
石春荣
(单位负责人)
有限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618****073904
食材商业
业务公章
2019年08月19日
编号:
档案号:
2023-2024年度**县小额,年度**县小额
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龙****培训中心龙****培训中心
签订合同时间:,签订合同时间:2023年年04月月17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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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龙胜龙胜
****培训中心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培训中心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培训中心龙****培训中心。
2.工程地点:**县龙胜县城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工程设计图纸及发包工程量清单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及发包工程量清单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叁仟叁佰贰拾柒元零角伍分壹佰零柒万叁仟叁佰贰拾柒元零角伍分(****327.05元);元);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捌仟捌佰肆拾捌元柒角零分壹佰零贰万捌仟捌佰肆拾捌元柒角零分(****848.70元)元),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下浮5.0%作为本合同价(其中安
全文明施工费39336.22元、规费58074.19元、增值税86349.71元不下浮)。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钟寿强钟寿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2023-2024年度**县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预算书、预算审核报告
5、其他相关资料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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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及其他违法行为,并在缺陷责任期
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农业农村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365611B
地址:地址:龙胜县庆新路28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41799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石春荣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077****3322
传真:传真:077****5168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qq.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
账号:账号:353********0808181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管理局****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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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一般约定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
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所占用的土地。
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及设施所占用的土地,由承包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施工现
场所处位置自行解决。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中华人民**国建筑法》、《民法典》等中华人民**国及**壮族自治区颁布的与本合同工程有
关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
2、**市有关规定。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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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含图纸修改通知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工程预算控制价造价成果文件、招标文件等文件);
(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壮族自治区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实施细则
(修订本)。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陆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自行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图以外的大样图、加工图、标准图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构件开始施工前7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1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
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甲方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约定;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5/17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无。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场地围墙。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
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
任何第三。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以外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
任何第三。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通用条款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现场签证,解决由发包人授权处理的
事宜。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6/17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1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规定。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执行。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钟寿强;
身份证号:452********1180016;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2392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12)****566;
联系电话:0773-****322;
电子信箱:****@qq.com;
通信地址:龙胜县**新路28号;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仅限于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
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用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无特殊约定。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无特殊约定。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无特殊约定。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无特殊约定。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无特殊约定。
7/17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监理人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替代材料或者工程设备的价格;
(2)变更工作的工期调整和价格;
(3)双方商定的其他内容。
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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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任何部位的工程需要覆盖或隐蔽前,均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
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通知监理工程师及龙胜各族自****监督站进行中间验收并拍照,没有监理工程师及龙胜各族自
****监督站的批准,均不得隐蔽或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
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承包人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市相关文件执行。
7.工期和进度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内容。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9/17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进入工地后进行现场书面交桩。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开工时间由发包人确定,发包人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期间的工期顺延,发包
人不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连续超过8小时;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
加;发包人手续不全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政府及发包人有
关的停工通知,以上不利物质条件延误工期的相应**工期,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相应赔偿承包人,属政府和环境等
原因的,双方协商处理。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当地6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
(2)暴雨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雨;
(3)5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持续5天的高温天气。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材料与设备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9.试验与检验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10/17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11.价格调整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当期。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
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
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
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因
素。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2.2预付款
本项目/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GB50500—2013**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及本工程所使用定额的计算规则等计算方法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造价管理
11/17
部门确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程序最多付至合同价款的90%。****公司审核造价后,施工
方先交纳工程总造价(合同价)3%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到发包方基本账户,发包方收到质量保证金后拨付100%工程款,待工程缺陷责任
期满后返还(无息)。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后的7天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12/17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4.竣工结算竣工结算
14.1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具备竣工收条件后28天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3/17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七个工作日内。
16.违约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7)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
合同。
14/17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1)个人承包
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
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3)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
费的;(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
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协商
决定。
17.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
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停工、火灾,以及:1、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形;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3、当地卫生部门
规定的情形;4、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对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4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根据市建协字【2009】3号文须缴纳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无特殊约定。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争议解决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不同意。
20.3.1****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小组的决定
15/17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桂****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
为保证龙****培训中心,龙****培训中心(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
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
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房建工程为2年;年;,房建工程为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供热及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为1年;年;
装修工程为1年;年;,装修工程为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年;,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绿化工程为1个养护期;,绿化工程为个养护期;
市政工程为1年;年;,市政工程为
配电工程为1年;年;,配电工程为
水利水电工程为1年;年;,水利水电工程为
危岩治理工程为1年。年。,危岩治理工程为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
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
16/17
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
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
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
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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