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新乡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超时]
丽**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超时]
项目名称: | 丽**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招标人代码: | 113********650103Y | 代理机构代码: | 913********611136B |
标段名称: | 丽**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 | 标段编号: | ****001001 |
中标人: | **** | 项目负责人: | 刘霞君 |
中标人代码: | 913********318370U | 质量目标: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合同期限: | 180 |
合同金额: | ****828.00 | 交易平台名称: | ****中心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3-04-07 00:00:00 |
附件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2).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1).pdf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丽**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
****建设部
制定
****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市****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全称):**********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丽**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
建设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以下发包人和代建单位统
称为发包人):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丽**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区丽**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莲发改审批【2022】150号。
4.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解决
5.工程内容:丽**黄弄行政村、白岸口行政村、默岸行政村、上塘行政村、
**行政村、咸宜行政村的生活污水管道建设、****泵站建设、生活污水终端处理
设施建设以及管道敷设对应的混凝土、沥青路面破除修复内容。**污水主管道共7763
迷,其中:DN300(重力):1177米,DN200(重力):6856米,DN100(重力):3463米,
DN75(重力):4360米,DN65(压力):528米,DN50(压力):70米,路面破除修复共
11682平方米。新增污水提升集水井1座,修复及**污水处理终端9座,以及污水建设涉
及挡墙破除修复、围墙破除修复、洗手池破除修复等工程(最终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
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_日。
主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在工期不变的情况下,施工周期根据甲方需要将
适当**。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暂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叁万贰仟佰贰拾捌元(¥****828元);
2、中标下浮率:8.5%;
3、签约合同价=审定的招标控制价X(1-中标下浮率)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壹仟贰佰陆拾捌元(¥121268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T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元);
其中: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福
元)。
优质工程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单价合同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陈锦勇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七、承诺
1.发包人及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
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3年4月7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人民政府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及代建人执伍份,承包人执三
份。
代建单位:(公意)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季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23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913********318370U
地址:丽青路451号10楼
邮政编码:323000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578-****309
传真:0578-****309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号:330********00013653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见规划红线图
1.1.3.9永久占地包括: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相关
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的规
范性文件。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三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伍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后10天内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
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定后10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
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丽青路451号10楼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
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
人可以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
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0条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0条执行。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三天。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已具备施工条件。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以立项批复为准。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
档,并符合丽建发[****129号《关于在市本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的规
定。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并符合丽建发[****129号《关于在市本
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
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接至施工现场的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因工程施
工需要,施工单位需修筑便道的,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可协助办理租(借)用地手续,费用
由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对损坏原通行道路的修复,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通行,并负责对影响范围内水、电、通讯等管线的保护和修复。
3)在土石方外运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沿线政策处理及道路维护、清扫、通行安全等
事项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理)。
4)在未交付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必须负责场地内的日常维护(费用自理)。
5)承包人若需搭建临时办公用房必须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
时临时占用的场地(含硬化层)及临时搭建的办公房、工棚、围墙等,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0
天内必须拆除并清理干净(费用自理)。否则,发包人将安排其他单位拆除清理,相关费用
从承包人工程款或履约保证中扣除,且按工期延误处罚。
6)承包人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
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调查、核对,未经允许不得砍伐树木,施工期间做好保
护,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承包人范围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陈锦勇
身份证号:332********4154518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市政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12466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B(2012)****298;
联系电话:0578-****328;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丽青路451号10楼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现场管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
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
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丽建发(2010)150号(关于建
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根据《****建设局****政府
投资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管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53号)的规定实行登记管理。
: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天。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
认可后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按自商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丽建发(2010)150
****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分包的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法律、法规规定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国家有关规定。
综合单价调整”规定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
为
10.7暂估价(本项目不设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暂列金额(此项目不设暂列金)
台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
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
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的调整,以
及发生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和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等费用的追加,包括标化工地暂
列金额、优质工程暂列金额和其他暂列金额。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台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台同条款0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台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
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
台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
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士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采用抽料补差法,价差只计取税金。按整体工程一次性结
算。
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工期前80%月份内各期材料信息价格相对于编制期信息价的变动幅
度以及材料的风险承担幅度进行计量和结算。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计算按照日历月份计,遇
有小数即进位取整数。风险幅度以外材料价差计算公式如下:
①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上涨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价差(正值)=(合同工期前80%
月份内各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一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单种规格材料用量。
②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下跌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材料价差(负值)=(合同工期前80%
月份内各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一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单种规格材料用量。
注:上述公式中的“单种规格材料用量”,是指可调规格材料原合同用量与联系单变更用
量之和,材料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半产品、辅助材料和零件。“编
制期信息价”指基准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天所对应月份的由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的信息价。
(2)人工价差调整计算方法:价差只计取税金。按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风险幅度以外
人工价差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工期前80%月份内人工价格平均值相对于编制期信息价的变动幅度
以及人工的风险承担幅度进行计量和结算。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计算按照日历月份计,遇有
小数即进位取整数。风险幅度以外人工价差计算公式如下:
①当人工价格上涨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人工价差(正值)=(合同工期前80%月份内
各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一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人工用工量。
②当人工价格下跌超过约定的风险幅度时,人工价差(负值)=(合同工期前80%月份内
各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一编制期信息价×(1-风险幅度))×人工用工量。
注:公式中的“人工用工量”,是指按原合同及联系单中一、二、三类定额人工用工量之
和;“编制期信息价”指基准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天所对应月份的由省市工程造价管
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
(3)施工机械调整计算方法:施工机械台班的机上人工、燃料动力材料分别按照上述人
工和材料的价差调整方法计算价差,同步调整结算。
11.2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异常导致合同单价异常的调整
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由于定额适用不当或工程量换算有误等原因引起综合单价偏差士
30%以上的,判定为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异常。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异常导致合同单价异常的,
合同单价按以下方式进行修正:依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组价原则、询价资料和承
包人投标报价下浮率重新进行组价。
11.3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
(1)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予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缺项、重复列项;
②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
③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
(2)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
予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
②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
价规范”、**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
11.4综合单价调整
因11.3条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数量变化,按以下规定调整综合单价: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
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
单价则按11.4条第(3)款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处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
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①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
料市场价格之差;
②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
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
③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11.4条第(3)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依据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
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报价/预算价)×100%
上式中的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
②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合理成本和利润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③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发包人确
定后执行。
11.5措施项目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内容、
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及措施费。
(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综合单价调整规定计价;
(2)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
部分应重新组价;
(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由组织措施费计算基数变化,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
11.6其他项目费调整
(1)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合同约定费率(或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
方确定调整金额计算;
(2)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所发生的数量计算;
(3)暂列金额在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等金额后,如有余额,归还发包人。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承包人承担土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超过部分由
发包方承担或受益。施工机械台班一类费用(机械原值)不做调整,仅调整二类费用中机械
人工和燃料动力,风险幅度按照相应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原则处理。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1.1条规定进行调整。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2、支付安全文明
施工费总额的50%。
预付款支付期限:工程预付款在工程开工(机械、人员到场、开工令发布)一个月内支
付,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工程开工令发布后28天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预付款从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开始扣回,按每期20%的比例扣回(当
期进度款不足则转至下个付款周期扣回),扣完为止。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省建设工程计价规
则(2018版)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约定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①工程计量款按月支付,每月按检验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监理单位
核定的工程量为准),每月计量一次;
②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③结算审定且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书和必须的工程档案资料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8.5%;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退还。
注:1、本工程由发包人、代建单位及承包人三方共同签订合同。根据代建单位与发包人
代建合同的约定,代建单位负责合同费用支付。承包人申请相关款项支付时,开具正式发票
给发包人(发票的抬头为**市****人民政府),经代建单位审核无误后由代
建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每次付款前十个工作日,承包人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
查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承担逾期付款义务,承包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
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虚假、伪造或变造的发票,则承包人应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向发
包人支付该发票票面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重新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如承包人支付的违
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继续追偿。
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无欠薪”建设领
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92号)、《**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关于印发《**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莲建[2018]54号)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程款与工资性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承包
****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专
户内的资金专项用于已实名登记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价款支付。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_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
条款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
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向发包人按每天500元支付违约金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发包人要求在工程工验收**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
承包人应同意。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见通用条款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0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后,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结算审核或自行组织结算审核,审核结果经承包人核对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发包
人承包人核对确认的审核结果在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管时发现有错误的,应按监
管部门意见进行调整,调整后如工程款少计的,发包人应按实支付,如工程款多支付的,承
包人应无条件退还。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7天内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单14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0天内。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
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
(2)1.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
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工程保险合同,如采用
保函或工程保险合同,须在工程尾款付清前提交。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
商。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
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
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
任:_双方另行协商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
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未及时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相关手续。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违反合同任一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向发包
人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经催告后不予更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
因此造成的发包人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
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协商。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本方职工投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第三方责任
险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18.7通知义务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否
20.3.1****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20.5补充条款
1、合同履行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条款执行,若有发生无故拖延
工期等情况的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按《**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记
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 |
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总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30%。工期延误按5000元/天赔偿给发包 |
2、工期提前按2000元/天奖励给承包人(在发包人书面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
人,总额不设上限。如工期延误超过1个月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保护及环境保护由承包
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根据《****建设局****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班子
成员更换管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53号)的规定实行登记管理。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标
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因特殊情况,更换人员须经发包人同意,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
人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更换),每更换壹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更换其他
班子成员每更换1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更换的人员要有同等级及以上资格。
5、本项目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五大员按《****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
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号)规定实行考核管理。项目经理及项
目班子五大员每月到位不得少于22天,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勒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
元,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连续15天不到位或累计1个月不到位的,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6、承包人提交的结算造价,经审计后造价核增(减)超过5%部分所发生的审计费用由施
工单位自己承担。
7、承包人应根据丽建发[****129号《关于在市本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
知》进行归档管理,如涉及到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项目通过质量竣工验收后28天内
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结算书和必须的工程档案资料,未按时完整提供的,每延后1天承包人支付
2000元,作为违约金。
8、承包人应按当地要求考虑经常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所涉及到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
决。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
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当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完工验收一
次性验收合格,扣除违约金100000元。
9、施工时临时占用的场地及临时搭建的工棚,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0天内必须拆除并清
理干净,否则将按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
10、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秩
序,维护城市道路的整洁和市容环境秩序,本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应符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运输车运输时需符合“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四城联创”等活动及其他弃方处理的相
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及《**市城市建筑垃
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1、若承包人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违反相关规定,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
失。
12、本项目结算审计过程中,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做好审计查询函的回复工作。
13、本项目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上班期间的噪音影响,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影响业
主的正常上班,并服从业主安排。涉及到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本项目施工工期如还处于防疫期内,承包人须按规定做好防疫防控措施。
15、土石方外运距离在报价时已自行综合考虑,结算运距不作调整。
1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需做好雨、污水管、国防光缆、给水、燃气、通信等管线的保
护工作(包括现有的雨、污水管及需**但施工时仍在使用尚未废弃的雨、污水管道),并保证
施工期间的雨污水正常排放,挖断管线抢修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
虫。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不允许直接排入河道,处理的费用自理。
17、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
改,否则将按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
18、对发包人(监理单位)指令限期内不整改或不回复的,按2000元/次标准向发包人支付
违约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一般的质量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出现较严重的质量问题,造
成返工影响工期的,将支付违约金10000元;工程中如发现原材料未按施工图规格施工,材料
退场处理,并将支付违约金20000元;乙方未严格按施工合同、相关规范控制工程造价,如发
现在工程签证、计量中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9、承包人应做好工地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或有关部门对现场安全施工等
提出整改意见的,承包人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如不及时予以整改的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50000
元。违约按月结算,并从每月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20、表土外运、借土运距也须自行考虑。运输车运输时需符合**市有关现行规定,结
算运距不作调整。
21、承包人需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根据施工的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22、主要材料施工进场之前需经发包人确认。
2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招标文件规定和国家有关制造、
验收方面的规程和规范和环保要求进行采购,不得降低技术标准,不得采购假冒、仿冒、贴牌
(包括联营**企业生产的)产品。
24、各项材料检测费须包含在材料费中,承包人的报价均视为已包含各项材料检测费,
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5、本项目最终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相关主材价均参考发包人推荐品牌中的品牌,所以施
工过程中所用品牌必须是承包人从推荐品牌或相当于同档次品牌中选定的品牌,在施工前需提
交给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如果施工时使用非发包人推荐品牌中品牌,则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后方可使用,不然发包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6、涉及终端(包括一体化设备和湿地)**和改造的点位,需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
运行期间每隔半个月做一次水质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水质检测报告(一共6次),有一次不合格
的需继续调试,直至连续6次合格方可验收移交。
27、项目中的一体化设备应具有明确的产品标准、第三方性能检验与评价报告和出厂合格
证,并承诺5年及以上质保。
28、发包人及代建单位的权利及义务详具体见双方签订的代建合同。
注:若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违约金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附件1: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市****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全称):**********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
致就丽**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
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招标范围内所列项目。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其他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及
费用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为10年;
2.道路工程为1年;
3、雨水工程为2年;
4、污水工程为2年;
5、绿化工程为1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_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
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
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成活率达到100%、
保存率达到100%。2、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
更换。保修期满后经现场查勘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返还。若保修期间承包人未及时进行保修,
发包人有权直接另派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发生费用在其质量保证金中加倍扣除。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
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美科技茶
保
鑫族
发包人:公章)代建单位
山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2: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为在丽**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
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摘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市**区丽新金
****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代建单位******紫光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代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
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
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
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
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
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
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
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
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应按《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规定的最低款
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
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
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
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期进行安全技术考
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
压力容器、焊接、
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
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
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
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
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
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
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
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
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
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公司公可
蓝章):
发包人(盖章):代建单位
7签季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月日
签订日期:2023年
附件3: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丽**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
发包单位名称(甲方):**市****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名称:**********公司
承包单位名称(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人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
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
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
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
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
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
****机关、检察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
活动。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
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
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
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
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
方各执一份,督单位
甲方单位(盖章)代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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