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山西临汾市政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略)智能制造产业园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暂估价(空气能)采购项目(二期)组织(略)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智能制造产业园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暂估价(空气能)采购项目(二期)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8080m2。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略),地上二层;接待中心建筑面积3276m2,地上二层;产(略),地上六层。
7.采购需求:(略)智能制造产业园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综合楼、接待中心及产品研发中心空气能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要求空气能设备的制热总量不小于2272KW,制冷总量不小于2080KW(设备数量不限,供应商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8.供货期:(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企业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具有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
3.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4.企业及其法定(略)(2020年5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5.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银行基本(略)
(6)企业2023年度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
(7)企业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
(8)“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
(9)“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贰套。
四、(略)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略)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山西临汾市政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富力湾A2综合楼十八层1821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