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柳东新区、****财政局,市本级采购单位,****中心、****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防范我市公****政府采购领域评审过程出现人为干预、信息泄露等风险,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正、公平开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柳****政府采购电子标系统的通知》(柳财采〔2021〕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2023****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 172 号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公正、公平评审要求
(一)评标区域内采购人代表和评审****政府采购电子标系统的操作方法,规范使用各项操作程序。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评标区域。
(三)评审专家要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评审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区域内相关组织工作,如若必要,则通过电子标系统的电子会议室进行沟通处理。
****交易中心和设有电子评标场所的代理机构做好评审过程的现场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
二、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进入评标区域实施步骤
(一)先行试点。自2023年5月1日起,****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交易中心试点实施。
(二)扩点增面。在先行试点基础上,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暂停使用代理机构自设电子评标场所,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统****交易中心评审。
(三)全面实施。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项****交易中心或代理机构自设电子评标场所评审的,代理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评标区域。
三、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评审过程随机开展监督检查,对代理机构违****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财政局
2023年4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2023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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