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坡**坡大村红色文化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06 08: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坡**坡大村红色文化示范村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93
最高限价(万元):470.704537
采购需求:****村委会投入493万元实施红色文化产业示范村建设。建设内容:1.****展示中心1258平方米;2.修建停车场1500平方米:3.购安6米高太阳能路灯14盏:4.**92.3平方米公厕1座:5.**长28米,宽15****基地活动场地1块420平方米;6.购安漫步机、坐位器等健身设施2套:7.**长3米、宽2米红色文化元素展示区10个;8.**红色文化长栏76平方米。9.****基地1块163平方米;10.****基地内绿化365平方米:11.**围墙100米;12.对村内子坝进行改造(坝内清淤1250立方米,**红色文化栈道42米、人行步道350米、景观平台30平方米、绿化景观150平方米等)6900平方米。13.硬化均宽为3.5米,厚0.25米红色文化产业道路1条380米。项目建成可支撑该村红色文化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1)江坡**坡大村红色文化示范村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3.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但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提供书面声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3.3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3.4财务要求: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5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价大于350万元的房建或市政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完工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以安全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首次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此项不考核。3.6其他要求:(1)近三年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投标人自行****保障部门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原件。省****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保障部门查询,并提供查询原件。(2)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提供书面说明)。(3)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16 00:00至2023-05-23 00: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06 08:30(**时间)
地点:**县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江坡**坡大村红色文化示范村建设项目: 保证金金额:47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缴纳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06 08:30 其他:5.**州公共**电子化交易在线异议 (质疑 )及投诉规范告知指引5.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疑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5.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询问、质疑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询问、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5.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对线上询问、质疑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采用线下询问、质疑及投诉的,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就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询问、质疑及投诉和提交纸质询问、质疑及投诉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就同一内容同时通过两个模块提交询问、异议及投诉的,采购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只通过投标人模块进行受理答复,在交易监督模块作简要告知。5.4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江坡镇
联系方式:150****7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高新区黎明路26号3楼
联系方式:0878-****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斌
电 话:139****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