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
**** | **市**区景德路19号**国资大厦1栋九楼901室 | 折扣率:97.00% |
合同包1(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
服务类(****)
1-1 | 其他服务 | 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 | 1、提供的货物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的厂家生产的全新、合格以上、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包装标准;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按销售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中标方需在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供符合要求的货品。3、采购人验收时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成交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在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4、若产品出现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质量问题,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另一种同类产品,并按协商时间内完成提供符合法定质量要求的产品。 | 1、采购人发出采购指令后,投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5天内将商品送达指定地点。对于特殊原因或特殊商品,送到时间超过5天的,经采购人同意后,送达时间可延迟至10天;2、成交人免费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3、双方协商指定应答人员和应答对象、应答途径。4、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丢失由成交人负责。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6、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取得同意,中标应该尽快提出替代方案保障临床供应;7、采购人发现采购商品因法定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的,成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退换。成交人未能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成交人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 1,800,000.00 |
何建芳、赵嘉庆、苏贤珊(采购人代表)
1 | 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 | 2.096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医学非药物减重服务):
**** | 通过 | 通过 | 52.67 | 12.00 | 30.00 | 94.67 | 1 | 1 |
**力****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67 | 4.00 | 29.10 | 77.77 | 2 | 2 |
**市****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33 | 4.00 | 29.10 | 76.43 | 3 | 3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救援中心)
地 址:**省**市**区东岗东路9号
联系方式:0758-****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联系方式:0758-****8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8-****885
****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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