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广场改造工程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广场****广场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25日
5、评审日期: 2023年5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本工****广场****广场改造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广场、人民公园、净肠河下游游园。工程内容包含:****广场改造工程:绿化部分、园路铺装部分、给水及照明等; ****广场改造工程:园路铺装部分、给水及排水等;人民公园改造工程:绿化部分、园路铺装部分、给水及排水等施工内容。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广场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广场改造工程;
第三标段:**人民公园改造工程。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第一标段:60日历天;第二标段:60日历天;第三标段:60日历天
三、评审情况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总价:****051.69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周晓乐 职称级别: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C049********013
业绩情况: 1.周庄游园提档升级绿化建设工程
2. **县奥林匹克公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公司地址:**省**市**县杨庄镇迎宾大道与君文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价:****296.78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李国亮 职称级别: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C020********084
业绩情况:无
公司地址:**县周庄镇计生办大门口西侧2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安****公司
投标总价:****757.92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于金迎 职称级别: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C090********262
业绩情况:无
公司地址: ****关区安漳大道37号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总价:****658.02元
项目负责人 : 王爱国 职称级别: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C201********906900081
业绩情况: 1.周庄游园提档升级绿化建设工程
2. **县奥林匹克公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公司地址:**省**市**县杨庄镇迎宾大道与君文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价:****131.78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李静静 职称级别: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C202********101400531
业绩情况: 无
公司地址: ****原区陇海西路338号5号楼2006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市****公司
投标总价:****725.97 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莫江华 职称级别: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C099********190
业绩情况: 无
公司地址: **市**镇行政街 1 号综合办公楼 208 号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总价:****693.56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孙红岩 职称级别: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C190********644
业绩情况: 1.周庄游园提档升级绿化建设工程
2. **县奥林匹克公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公司地址:**省**市**县杨庄镇迎宾大道与君文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价:****516.64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彭姣 职称级别: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C099********032
业绩情况: /
公司地址: ****政府二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价:****290.99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闫黎民 职称级别: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C110********016
业绩情况: /
公司地址:**县周庄镇计生办大门口西侧2号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留顺(业主代表)、张国灿、李桂英、刘长永、杨满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 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收费金额:第一标段:52457元,第二标段:70065元,第三标段:33807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投标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2023年 5 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6****8806
地 址:**县迎宾大道西段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孔女士 电 话: 0375-****621 137****8045
联系地址:****住建局院内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