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新型农房建设黄岗村示范点EPC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新型农房建设黄岗村示范点EPC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市新型农房建设黄岗村示范点EPC项目****改革局以2305-420281-04-01-623813/2305-420281-04-01-43624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还地桥镇黄岗村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2518公顷,总建筑面积79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房(43户)、村史馆、文化馆,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照明、消防、绿化工程;对旧房(14户)外立面修缮改造及环境提升,配套建设生态公园、露营基地、停车场、农田及水系提升、道路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财政部门预算评审;配合业主有关对外手续办理及工程报规报建;本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工程建设等其他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1 合同估算价:6200.00万元 | |||||||||||||||||||||||||||||||||||||||||
2.3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3.1.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类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效)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投资额(或合同额)为6000万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7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2.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2.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2.5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项目经理要求:3.6.1.1应具备以下执业资格中至少一项:(1)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2)结构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3)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4)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3.6.1.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3.6.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3.6.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6.4拟派项目的团队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36.****.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36.****.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平台。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依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试行)》******局发〔2018〕27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局发〔2018〕28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com/)、****政府网(招投标版块)(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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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7日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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