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医院现通过院内比选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 | 参数要求 |
1 | PP棉滤芯20寸(沁园品牌净水机) | 10只 | 6.4万元 | (1)型号:LPP-PP-20 (2)规格规格:≤5μm; (3)性能:耐酸,耐高温,耐碱 (4)功能:过滤自来水中直径大于5微米的胶体杂质,微泥,铁锈,虫卵,有机污染矿物质杂物等。 |
2 | RO膜滤芯(沁园品牌净水机) | 8只 | (1)规格:4040膜 (直径X长度)φ30mm X 152mm—200mm X 1016mm (2)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安全性检查标准以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出水标准,符合以上标准,并且具有市级以上相关卫生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工艺:膜分离横流过滤的物理方法 (4)主要成份和部件:聚酰胺复合反渗透膜片,浓水网,淡水网,产水收集管螺旋卷绕膜元件 (5)脱盐率:99.5% (6)功能:去除水中水垢、细菌、有机物、无机物、金属离子和放射性物质等 | |
3 | 石英砂滤芯 | 440KG | (1)规格:10-24μm, (2)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安全性检查标准以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出水标准,符合以上标准,并且具有市级以上相关卫生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食品级材料 (4)有相应的检测报告或《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
4 | 活性炭 | 130KG | (1)规格:GAC型 8-20目, (2)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安全性检查标准以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出水标准,符合以上标准,并且具有市级以上相关卫生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采用无毒无味高效椰壳活性炭; (4)最大操作温度:52℃; (5)浑浊度去除率≥38% (6)有相应的检测报告或《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经过《卫生安全性浸泡实验》 (7)功能:能有效去除水中的有机物、余氯,并有脱色、去除异味的功效。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三、交货要求:
1、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交货。
2、投标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售后要求:
1、原则上供方提供全套设备免费保修不低于2年(含零配件),及安装后8年内保证有零配件供应的承诺。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3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须将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格文件,以“公告年月日+比选项目名称资格文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邮件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办公室将《比选文件》以电子形式发送给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报名。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3日17:30(**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采购办公室,电子版PPT加密后发至****@163.com。
八、比选会上要求
1、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预审合格的供方,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参会时讲解PPT,****公司履约能力、主要标的信息、技术参数、功能性能、产品配置、产品质量、技术先进性、技术可靠性、质保期限和价格等)并回答相关问题,时长3分钟。
九、质疑相关事项
对本比选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下述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1、质疑期:本比选公告开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质疑受理部门:****办公室
3、质疑提出形式:下述文件以公函形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163.com
1)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函须加盖公章,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采购公告日期,质疑项目的名称;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g)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质疑人在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质疑将不予接受。
5、质疑受理电话:0476-****631
6、质疑通讯地址:**市**区昭**路中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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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6日
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引用或转发本公告信息。如有违反,我院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