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23]119号)的精神,****办公楼电梯2023-2025年度日常维护保养项目,现拟通过比价遴选采购,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办公楼电梯2023-2025年度日常维护保养项目。
2、项目地点: **市岩福路166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1)日常维护保养办公楼电梯:1台、蒂升品牌、型号meta200 MRL、5层5站。
2)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规定。
3)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4)保养项目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若需更换电梯零部件按低于市场价提供。
4、采购人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供应商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供应商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供应商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供应商提供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作为本合同附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供应商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供应商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人员。
(3)供应商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4)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5、采购人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供应商。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供应商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供应商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供应商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供应商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供应商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采购人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供应商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供应商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供应商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供应商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供应商权利
(1)有权要求采购人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供应商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7、供应商义务
(1)按照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并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十日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2)供应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垃圾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3)供应商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供应商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采购人,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采购人的故障统计记录,供应商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供应商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自检,以发现上个维保周期中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报送使用单位,及时进行维修。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9)供应商应在每年1月31****监局报备本单位所承担维保电梯清单,如维保情况有变动,在变动后5****监局申报变动情况。
(10)供应商应在维保后3日内将规定格式的电梯维保记录,张贴在电梯轿厢、电梯过道、小区公告栏或在轿厢内电子显示屏内滚动公示,接受用户监督。此外,需将维保记录公示情况拍照留存备查。
(11)供应商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应当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13)
8、其他约定
1、2、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 2 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供应商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1%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30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民法典规定执行。
4、采购人违反约定允许非供应商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合同金额 1% 标准支付违约金。
5、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非电梯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采购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供应商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采购人自行承担责任。
7、供应商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采购人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供应商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供应商应当返工,并按照合同金额 1%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因维保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电梯复检费用,同时供应商承担电梯不合格的后果造成的损失。
4、服务期限:2023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5、质量符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6、最高控制价:350元/月,该价格是根据《电梯维护保养最低成本指导价》和市场询价。
6、付款方式:每半年后,经采购方和供应商验收合格后,按每半年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3日,上午 8 时 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节假日除外),前往****办公楼411室(地址:**市岩福路166号)报名和领取比价文件,或在微信、电子邮箱报名和领取比价文件。
四、采购办法
本采购项目按总报价的最低价确定供应商;但高于本项目最高控制价(350元/月)的按废标处理,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按抓阄的形式确定;
五、供应商文件递交
1、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派代表于 2022年5月24日9时前,将密封完整的投标资料(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表、《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递交至****办公楼411室(地址:**市岩福路166号);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及加盖公章的比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时间、地点
2023年5月24日9时,由****有关人员在五层会议室对供应商递交的比价文件是否符合实质性要求(报价、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提供有效证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2家),****采购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采购的公告和结果均在****公告栏和****网站(http://wysgjgy.****.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岩福路166号 邮编: 354300
电 话: 0599-****003 联 系 人: 叶先生
********小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