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3]06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土地位 置土地面积(㎡)规划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
建筑密度或系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米)
YN2023-05 健康大街南侧、****规划局东侧、新区住宅楼西侧、人劳社保局住宅楼北侧1749.86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2%>1.0且≤2.0≥30%≤5470 1193 1193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备注土地价款为人民币796.5万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为人民币396.5万元。宗地面积1749.86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面积1692.24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57.62平方米)。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6月16日,到******交易中心受理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6月16日到******交易中心受理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06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6月19日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宗地YN2023-05号宗地起始价款中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格(土地价款为人民币796.5万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为人民币396.5万元)。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详见地块拍卖出让须知)。
(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
(五)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或宗地面积量算表为准。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条件,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出具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YN2023-05号宗地保障房配建按照《****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执行(详见该宗地规划条件)。
(七)YN2023-05号宗地为有底价拍卖。
(八)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拍卖成交后按照《****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九) 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公司(**市**区东柳大街阳光府邸6-1-302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0-****555 151****6819 ****228
开户单位:****政府****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 030********00434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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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