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委独立办公场所主附楼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纪委监委独立办公场所主附楼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5-19
中标候选人公示
****纪委监委独立办公场所主附楼维修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纪委监委独立办公场所主附楼维修改造工程 中FJ2023-006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纪委监委独立办公场所主附楼维修改造工程 中FJ2023-006-01-01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8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3号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4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997.0000 |
工期(交货期)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睢征/二级建造师/晋214********28949 |
企业业绩 | 1、**市****办事处辖区 2022 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楼体改造工程;2、****公司 2021 年**北站站房整修工程;3、****中学**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何(EPC) ;4、****集团有限****基地综合楼建设施工;5、****消防站建设项目;6、****研究院项目施工;7、******小学校改扩建项目;8、****小学设施完善工程;9、****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施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殷艳林/高级工程师/221********21108;施工员:王鹏祥/ ****210********00113;质量员:张建彪/****210********00106;安全员:杨毅/晋** C(2019)****564;材料员:李东/****211********00134;资料员:李星星/****211********00181;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集团****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96.0300 |
工期(交货期)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朱坤明/二级建造师/蒙 215****26924 |
企业业绩 | 1、****医院建设项目-制剂中心;2、****管理处生产运行检修楼项目;3、内****公司**庙煤电项目生产行政综合楼及设施施工项目;4、****法院****中心、****中心建设项目EPC;5、****中学****学校区项目;6、**建设项目拆除恢复工程;7、****公司(****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8、****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9、****医院**项目一期(急诊楼);10、****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韩兵霞/高级工程师/202****2269;施工员:崔俊峰/****610********00597;安全员:宋**/蒙** C(2014)****684;质量员:贺贵龙/****810********00617;资料员:李天琪/****211********00031;材料员:赵文娟/****211********00056;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73.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高树林/二级建造师/蒙215****32667 |
企业业绩 | 无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13558;安全员:陈洋/蒙** C2(2018)****503;质量员:李艳艳/****610********00193;施工员:赵埔新/****710********01552;资料员:狄炜/****611********00099;材料员:陈文明/****811********00270;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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