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对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10时
二、听证会地点:****5楼会议室
三、听证机构:****
四、听证申请人:******公司
五、听证事项:因公共利益需要,需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听证内容:******公司位于**县花滩镇星星村****工业园区)的一宗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川(2020)**县不动产权第****72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69000.79平方米,因规划部分调整为住宅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需将此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并对******公司实行货币补偿。
七、听证会须知
(一)与本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听证举行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或拍照。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五)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县严道街道荥兴路西二段286号
联系人:自然**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
联系电话:083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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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