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川主寺镇污水处理厂、**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略)度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略) 受 (略) 委托,拟对 **县川主寺镇污水处理厂、**县城市污水处理厂2023年至2024年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略)
2.采购项目名称:**县川主寺镇污水处理厂、**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略)度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期限:(略)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略)元,单年最高限价(略)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略)拟采购**县川主寺镇污水处理厂、**县城市污水处理厂2023年至2024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服务(详见第五章要求)
四、(略)
本次竞争性磋(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略)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略)犯罪记录。
9、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购买了采购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略)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午9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通过邮件方式获取谈判文件,邮箱地址:(略)@qq.com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略)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的扫描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略)@qq.com),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远程提供采购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午10:0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略)。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略):2023年5月31日上午10:0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市涪城区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 ﹒ 御营广场2单元6楼1-11、31、32号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