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3〕66****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3〕7号),****委员会于2023年5月1日至5月15****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监督抽查对象
****卫生健康委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抽查****医疗机构依法执****医疗机构4家。
二、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
(二)医疗卫生人员管理:医师、外国医师、****医师、**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
(三)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四)医疗技术管理: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
(五)医疗文书管理: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
(六)临床用血管理: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管理情况。
三、随机监督抽查依据
抽查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3〕66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3〕7号)等。
四、随机抽查结果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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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
附表
2023****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地址 | 抽查结果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是否整改 |
1 | ****保健院 | **市**区**路1216号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 | / |
2 | ****医院 | **市**区嘉丰路35号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 | / |
3 | ****医院 | **市**区曹安公路1978号四海路6号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 | / |
4 | ****医院 | **市**区安亭镇**路941-953号(单号)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 | / |
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