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5-23 】
2023年****管理局****大队管理设施加固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管理局****大队管理设施加固改造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洪巷镇计生办门面房1-2号;
成交金额:239991.7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3年****管理局****大队管理设施加固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2023年****管理局****大队管理设施加固改造工程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曹月云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06978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国正、王大凡、张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供应商业绩:****:(1)供应商类似业绩:1****医院新院区门诊楼医技综合区工程;2****水库****中心工程;(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1******局****分局**派出所内部改造;2****水库****中心工程。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其他说明: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153****8868。
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无城镇环城南路75号
联系方式:0553-****87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3号楼2109室
联系方式:153****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月
电话:153****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