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国道****段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4国道****段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1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现对204国道****段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4国道****段位于**市**区县**部,自本段204国道建成通车以来,由于过境车流量逐年增大造成道路服务水平下降,扩建需求迫切,拟对204国道****段进行快速化改造。
本项目起于204国道与青盐铁路**站规划道路交叉口北侧,由北向南布线,采用连续高架型式跨越青盐铁路**站规划景观路、文祥路、242省道、金海路、黄海路、**西路、**路、华中路、**路、**路,止于在建402省道,路线全长约10km。主路在规划景观**侧桥头设置一处地面出入口,在与242省道交叉处设置一处半菱形互通,在**西路设置一处菱形互通,与辅路完成交通转换。本项目采用设置辅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路为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为六车道,设计速度为50公里/小时,外侧根据实际需求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204国道****段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标段。招标范围为204国道****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
(1)协助委托人进行建设管理:①派驻场人员协助委托人成立****指挥部进行建设管理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和具体分工履职尽责(人员数量及要求见合同);②为本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2)承担本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公路排水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含高架桥、匝道桥、辅**及涵洞)、交叉工程(含平面交叉及互通式立体交叉)、交安设施、监控设施(含路网监测、电子警察)、通信设施、不停车超限检测设施、照明设施(含景观照明工程)、智慧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临时工程(含临时交安设施、临时土建工程、路网分流标识等)、市政排水工程(含雨水、污水及海绵城市设施)、管线综合工程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含城市家具设施)等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程实体等质量的日常检查及检测(检测频率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执法质【2020】1号)等文件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执行,合同实施过程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如有最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3)在项目建设期间开展综合检查,原则上每个月一次,以委托人下达的任务通知单为准。综合检查应涵盖实体检测(包括原材料抽检)、施工工艺及外观检查、施工及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内业资料审查、试验室管理、质量管理行为检查和安全检查、农民工工资、扬尘治理等内容,并于检查后10日内出具检测(检查)报告。综合检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体检测(包括原材料抽检)按中标检测单价及检测数量计量,除实体检测(包括原材料抽检)外的其他检查内容按次进行计量。
(4)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本项目施工指导意见;代表工程现场管理机构对承包人和监理人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对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工作进行检查。
(5)配合做好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施工质量、环境保护等的监督与检查。
(6)配合做好项目省级“品质工程”创建、“智慧工地”建设相关工作,针对相关工作内容提出指导性建议。
(7)协助委托人做好现场质量监管、现场质量巡查工作、试验检测监管、工程验收、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等工作。
(8)配合进行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的处理。
(9)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期:检测服务期约54个月(施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中心试验室(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中心试验室(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6)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同一试验检测单位在本工程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已接受监理、施工等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评审。
3.5 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百盛****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5月23日 23 时 59 分,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 23 时59分。
7.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http://180.****.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3日 10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交易中心(**区青口镇黄**路299****政府大楼东辅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腾讯会议)查看第一信**标情况(腾讯会议号584 513 8635)。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青口镇徐福**与**路西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222100
联 系 人:陈科长
电 话:0518-****3806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胜利路89****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1106
联 系 人:徐明、陈婷、邢海波
电 话:177****9802
电子邮箱:****@126.com
2023年5月23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