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广****公司
授权委托人:马军波
联系电话:182****4018
地址:****镇社****委员会旧砖厂26号
广****公司:
****公司递交的(项目名称:****医养结合大楼建设项目-医用家具及病床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收悉。****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司经过调查并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公司为**延信****公司不合理,应委托****代理采购。
答复:本项目涉及多种Ⅰ类医疗设备,非普通家具,采购品目为其他医疗设备。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 采购人可以委托****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事宜。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延信****公司在最新发布的20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可以查询。代理公司为**延信****公司合法合理。
质疑事项2: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标项一:申请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登记表,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54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
标项二:申请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登记表,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54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
答复:本****一中:抢救车(大小轮推车)(15患者承载器械,15-05-03)、医用诊断床(15-02-02)属于Ⅰ类医疗器械设备,标项二中:病床(15-03-02),医用诊断床(15-02-02)全部属于Ⅰ类医疗器械设备。另外,标项1中24抽中药柜、48抽中药柜、ABS急救车、ABS治疗车、大小轮推车、病历车、单向药盘、垛架、护理车、开放药柜、器械柜、抢救车、输液椅、双向药盘、污物车、药品柜、药品阴凉柜、住院药房、药架等均为医用家具设备。
医用家具与普通家具有区别,为更合理的采购相应的医用家具及病床,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登记表、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是合法合理的。
质疑事项3:“①基本分3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未标注“★号的一般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全部满足要求、无负偏离的得3分。②产品性能、基本配置12分:(由技术类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货物性能、基本配置情况对应以下要求评分)货物性能、配置优于招标****委员会认可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等有 1 处及以上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 12分。注:加★参数响应需提供本次投标货物制造商为送检单位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扫描件)为佐证资料,检测报告经国家认可的省级或****检验中心出具的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如提供检检测报告名称与上述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经评委会认定为同一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的,该产品予以得分。”具有限制性、排他性。
答复:医用家具与普通家具有所不同,对货物的性能安全要求更加高。货物性能是对购买设备的品质的综合考量,加★参数为加分项,并非具有限制性、排他性。但经核实,提供的检测报告变更为“制造商或者原材料的厂商为送检单位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扫描件)为佐证资料”,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4/5/6: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太过笼统、主观,没有细化和量化。
答复:此评分项目实施方案已将评审因素分4个指标量化: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技术服务和培训,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方案等。质量保证措施已将评审因素分4个指标量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供货、物流配送、设备安装各环节的质量保护方案,明确的赶工工期进度,投入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等。售后服务方案已经评审因素分4个指标量化:培训计划、定期派人员上门负责维护设备、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等。
本次质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驳回质疑。但鉴于对招标文件的审查,为了更加完善招标文件,会有更正,请关注相关的更正公告。
若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公司****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给予我单位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监督。
特此复函!
**延信****公司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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