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市凉水镇凉水村提档升级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0516】-0038号;
3.项目名称:**市凉水镇凉水村提档升级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2,000,000.00元;
6.采购需求:项目拟改****广场一处,广场总面积4825.5平方米,****广场舞台、铺装,**凉亭、廊架、庭院灯、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7.计划工期:建设期10个月;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4)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⑥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供应商;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供应商不得违反上述规定的,如违反,相关磋商均无效。
(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次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地址:**市菊花路9-2-2绿洲前苑小区9号楼)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委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供应商在**公共**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09时00分。
2.地点:****交易中心开标1室(**市口岸大街2527****中心4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6月6日09时00分。
2.地点:****交易中心开标1室(**市口岸大街2527****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3.本项目不接收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地 址:**市凉水镇铁南委
联 系 人:汤主任
联系方式:0433-****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菊花路9-2-2绿洲前苑小区9号楼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433-****780
邮 箱:****@qq.com
3.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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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