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无定河、**河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科技局以绥政发改科技发【2022】4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名州镇、张家砭镇 ;
2.2 工程规模:**生态护岸0.34公里,改造生态护岸11.769公里;清理河道垃圾9.6万吨;植被恢复0.22平方公里,植被梳理0.02平方公里;敷设DN500HDPE污水管网4.04公里,敷设DN300HDPE中水回用管网2公里。
2.3 项目投资总额:****600元;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县无定河、**河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编号:****;标段类型: 勘察设计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县无定河、**河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所需的勘察成果、设计成果(含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县无定河、**河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需具备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勘察设计 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次勘察设计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和近半年(2022年3月至今)至少6个月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县无定河、**河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省、内外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 ****建设厅网站 可查询(加盖公章网页截图)。(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和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信誉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申请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n/)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网页截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 17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9日 17时3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3年05月24日 17时30分 起至2023年05月29日 17时30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6月15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7。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省**市**县名州镇永乐大道114号 | 地址: | **市**区鹿歌路东段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主任 | 联系人: | 马江 |
电话: | 135****4285 | 电话: | 137****3668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10********052504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