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中晟加油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南和县中晟加油站项目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备字[****]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兴业路西侧、规划光明大街北侧。
(略)㎡,框架结构,地上1层;罐区,筏板基础。
2.3计划工期:(略)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http://(略)gov.cn/。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略)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略)至(略)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略)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0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06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E招冀成平台(http://(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建设单位:(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招标小组负责人)陈红霞、冯科(招标小组成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南大汪商业街1号楼3层104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