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人民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改革局以白发改社会[2022]20号、白发改社会[2022]33号、白发改招标〔2023〕1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省补助**级配套、争取债券及其他渠道融资等多渠道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县**镇;
2.2 工程规模:建设装修面积约33584㎡,特装科室装饰装修项目(影像科装饰装修、发热门诊装饰装修、残疾人器具展厅装修、检验科装饰装修、人流手术室装饰装修、产科装饰装修、手术部装饰装修、消毒供应室装饰装修、ICU 装饰装修、NICU ****餐厅、配餐间、大厅装饰装修(一层、二层)、公共装饰装修、多功能厅装饰装修、病房装饰装修、标识装饰装修、直饮水工程、医用气体工程、信息智能化工程及室外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0000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使本招标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及后续移交等全部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资 质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中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相应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建设网(http://js.****.cn/)**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参加资格预审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5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 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05月26日 09时00分 起至2023年06月09日 09时00分从**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9日 9时0分 ,地点为**省公共**交易平台。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 《**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省公共**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9.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镇 | 地址: | **市**区**南路安泰尚层五楼512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罗工 |
电话: | 186****2929 | 电话: | 199****932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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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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