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源信用社--营业用房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源信用社--营业用房工程已由****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08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浦源信用社--营业用房工程 ,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市政工程等,具体详细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1.2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建造师:小型房屋建筑工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 平方米~30000 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08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 9:00:00至2023年5月31日 18:00:00, 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险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20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 ww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狮城镇桥南街73号,邮编:3554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66,传真:/
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侨区**豪门6号楼1梯701,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32****9231,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com/
联系电话:****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纪检监察室
地址:**县狮城镇桥南街73号
****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地址:**市蕉****南路94号泓源国际大厦15****中心
联系电话:****70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