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提交时间: (略)
累计办理时间: (略)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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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提交
- 提交节点:2023-05-26 11:(略)
- 提交用时:0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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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办理状态:同意
- 办理时间:2023-05-26 11:(略)
- 办理用时:0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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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略)B-2023(略)-1 |
信息来源 | (略)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5-26 11:58:57 | 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产业集聚区西区工程-(略)低碳科创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O项目已由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行审【2023】1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县阊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县阊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电子产业集聚区西区工程-(略)低碳科创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O项目
2.2项目编号:(略)
2.3建设地点: (略)
2.4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135亩,总建筑面积约14.8万平方米,总造价约3.6亿元。 主要包含低碳科技研发平台绿色无尘厂房、低碳技术转化中心可循环利用厂房、低碳产业孵化平台绿色无尘厂房、科研展示中心、增压泵房及配套道路、供配电、给排水、停车场、绿化等基础设施。
2.5计划工期:50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于60日历天完成)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等全部内容。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也包括深化设计、专项设计、采购、施工及项目后期运营等。
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也包括深化设计、专项设计、竣工图的审核等全部工作内容;
②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③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竣工图编制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
④运营:项目范围内的运营维护及经营服务(招商、租赁、广告招商、宣传活动开展、园区企业服务、人才引进等)。
⑤中标人须在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等。
2.7标段划分:(略)
2.8质量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各项图审合格书,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及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③物资及(略):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④运营期限及运营要求:运营期限暂定 5年,运营要求:满足招标人的运营考核目标。
2.9合同估算价:约3.6 亿元,其中 :①设计费率为 2.2%,结算时以审计后的建安工程费作为计算基数;
②工程建安费用最高投标结算系数为 100%,结算时以审(略)
③运营服务费最高限价:1600万元/5年,前2年运营服务费最高限价350万元/年;后3年运营服务费最高限价300万元/年。
2.10项目性质: (略)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略)(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运营单位:具备一定园区运营管理能力,拥有园区运营业绩的服务单位。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2.1运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五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科创园、科技园、孵化器、产业园等园区运营服务 。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 建筑工程专业一(略) 专业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职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其他: /
3.4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略);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略),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4 家,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成员须为设计、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运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
(4)招标公告 3.5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6 各投标(略),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略))。
3.7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略)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略)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方下载,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略),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略))指定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②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市公共**交易中心 **分中心 。
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方式,须通过*(略)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市公共**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http://(略)gov.cn/(略)/(略)/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
④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略),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
5.4注意事项
5.4.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略))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4.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4.4投标人采用(略)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招标人将依法提(略),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9 时 10 分。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略)
7.2本项目是否采(略)。
7.2.1 √ 是。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 否。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 分中心 第 开标室(地址: )。
注:(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略)gov.cn/)、**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略)org.cn/)、**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县阊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经开区管委会4楼 地 址: **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略)
10 监督监督部门: **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略)
2023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