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木业小镇产业园项目厂区5#地块配套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总则............................................................. 12
2.招标文件......................................................... 14
3. 投标文件........................................................ 15
4. 投标............................................................ 18
5. 开标............................................................ 18
6. 评标............................................................ 19
7.合同授予......................................................... 19
8.纪律和监督...................................................... 20
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附件1.............................................................. 37
1、评标方法..................................................... 40
2、评审标准..................................................... 40
3、评标程序..................................................... 40
附件:废标条件.................................................. 4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68
第六章图纸............................................................ 69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0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1
一、投标函...................................................... 73
四、授权委托书.................................................. 76
五、投标保证金.................................................. 77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8
七、施工组织设计................................................ 79
八、项目管理机构................................................ 86
九、资格审查资料................................................ 88
十、承诺书...................................................... 94
十一、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96
十二、其他材料.................................................. 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木业小镇产业园项目厂区5#地块配套工程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木业小镇产业园项目厂区5#地块配套工程;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市**县颍川西**、雨润大道东、纬一**、北徐大道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项目概况:**县木业小镇产业园项目厂区5#地块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外网建筑、围墙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工期:1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10项目投资额:****068.8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3年05月24日00 时00分至2023年05月31日00时00分(**时间)。首次投标需通****交易中心网站(网站http://www.****.com/)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系统用户注册”(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提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后,****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交易中心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评标时不再验证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材料扫描附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对其证书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开标当天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默认为40分钟(详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5.4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自选任意地点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均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李崇
联系电话:0395-****995
地 址:**市**县一环路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财源大厦A座10层
联 系 人:秦飞、黄亦佳
联系电话:0371-****9178/155****4288
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5—****799
2023年05月2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李崇 联系电话:0395-****995 地 址:**市**县一环路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财源大厦A座10层 联 系 人:秦飞、黄亦佳 联系电话:0371-****9178/155****4288 |
1.1.4 | 项目名称 | **县木业小镇产业园项目厂区5#地块配套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市**县颍川西**、雨润大道东、纬一**、北徐大道西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3.2 | 工期 | 12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中心网http://www.****.com/”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修改、补充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中心网http://www.****.com/”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时间为准); 2、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等相关信息请从系统中获取,可参****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栏目下的《****交易中心标书费、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指南》来进行保证金的相关操作,或直接访问接访问http://www.****.com/dczsc/17003.jhtml。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交易中心****银行基本账户保持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县公共**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不超过工程造价的2 %,不超过80万 3、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将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4、本项目也可采取投标保函形式 投标人办理投标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建设部建市【2005】74号文件规定,担保的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投标人必须将此保函证明书的复印件附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公司负责办理。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公司承担保函赔付责任。 特别提醒: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开户行信息必须写全称,否则将无法正确退还投标保证金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 | 同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 2.抽取系数K(权重系数K为0.3、0.35、0.4、0.45、0.5)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3.公布唱标信息; 4.开标结束。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评委5人(其中招标人评委1人,经济类专家1人,技术类专家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依法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8.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
9.1 |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 为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额度按照建设工程中标价的2%提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部门从其存入的工资保障金中先行支付: ①施工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民工工资,经查证属实的; ②施工总承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非法个体承包人,非法个体承包人未能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③施工企业与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工资拖欠的,****管理部门调查属实并责令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拒付的; ④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工资的; ⑤其它应支付而未支付的情形。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2020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 |
10.1.2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
10.1.3 | 质量保证金 |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金额的3% 。 |
10.2 招标控制价 | ||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开标七天前公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 |
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 | ||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该期间不能变更或延期CA)。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 。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3.4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参考《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开标会议中,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40分钟内,请投标单位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均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 |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 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 | |
10.5中标公示 |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该工程所发招标公告网络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 |
10.6知识产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除此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8同义词语 |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复印件均指原件的扫描件。 | |
10.9监 督 |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10解释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1 招标代理费 |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招标代理报酬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具体费率如下: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金额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基准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 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项目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为10000 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1.2%=1.2万元; (500-100)万元×1.0%=4万元; (1000-500)×0.7%=3.5万元; (5000-1000)×0.4%=16万元; (10000-5000)×0.25%=12.5万元; 合计收费=1.2+4+3.5+16+12.5=37.2万元。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在《****交易中心网》(http://www.****.com/)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交易中心网》(http://www.****.com/)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须附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承诺书
十一、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十二、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3.2.3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报价还应包含下列内容:
3.2.3.1投标报价包含****服务所需的费用;
3.2.3.2本次投标报价须包含与各专业部门之间的协调费用等;
3.2.3.3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3.2.4 不能在投标报价之外还有其他费用出现。
3.2.6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7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和签章或者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加编制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和签章)。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络发布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公示期满没有质疑或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
(2)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应退还投标保证金。
(3)项目废标或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活动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一)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招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
(五)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3.7.1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的规定,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
5.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
2.抽取系数K(权重系数K为0.3、0.35、0.4、0.45、0.5)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3.公布唱标信息;
6. 评标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为其提供投标担保的担保机构按担保额度索赔;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中
标
通
知
书
****建设厅制
:
根据 ****公司于 年 月 日提交的投标文件,****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已完成评审和中标公示,****公司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 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 合同。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
中标内容及条件
No:豫( )字[ ] 号
工程名称 |
| 标段 |
| |
中标内容 |
| |||
工程规模 | ㎡/m/m3 | 工程特征 |
| |
中标工期 |
| 质量目标 |
| |
中标价 | 大写: 小写: | |||
注册 师 |
| 证书编号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职 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方式 |
| |
备 注 |
| |||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意 见 | 经审查,该项招标活动符合法定的招标方式和程序,予以备案。
监管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 明
1.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2.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本中标通知书一式四份,由监管部门加盖印章后,招标人、中标人、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附表四: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公示格式
中 标 公 示
工程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中标人:
中标价:
中标工期:
中标质量: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级别: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诉电话:
初步评审
工程名称: | ||
投标人: | ||
1、形式评审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意见 |
投标人名称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投标文件格式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投标报价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招标控制价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2、资格评审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意见 |
营业执照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资质等级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项目经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信用查询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3、响应性评审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意见 |
投标内容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工期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质量要求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投标有效期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投标保证金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盖章要求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权利义务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评审结论: | ||
评委签字: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投标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盖章要求 |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和签章或者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加编制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和签章);注;现实行电子评标,为减轻投标单位投标成本,不再单独给投标单位办理造价员及造价工程师的CA锁,故造价员及造价工程师无法进行电子签章,所以造价员及造价工程师签字和签章请单独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清标 | 评标委员会在对有效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进行评审前,首先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内容进行基础数据分析与整理(即清标)。评标委员会对清标结果审议后认为有必要由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的,可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未通过评委会认可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技术标、综合标、商务标评审。(清标内容见本表后附件1)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投 标 报 价: 50 分 综合评分因素: 2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1、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值。在取值区间内间隔为0.05。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2、有效投标人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得分 | ||
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30分) | 内容完整性 (0~0.5分) |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0.5 | |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0 |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4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 2<得分≤4 |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 1≤得分≤2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4分)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 2<得分≤4 |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 1≤得分≤2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3分)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 2<得分≤3 | |||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响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 1≤得分≤2 |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4分)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 2<得分≤4 | |||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 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 1≤得分≤2 | ||||
工期保证措施 (1~2分)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5<得分≤2 |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得分≤1.5 | ||||
拟投入** 配备计划 (0.5~2分)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 1<得分≤2 |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 0.5≤得分≤1 | ||||
工程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0.5~2分)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 1<得分≤2 | |||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 0.5≤得分≤1 |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0.5~1分)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 1 | |||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0.5 |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2分)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 1.5<得分≤2 |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 1≤得分≤1.5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分)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 1.5≤得分≤2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 1<得分≤1.5 |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1.5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 1≤得分≤1.5 |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 0.5<得分≤1 | ||||
风险管理措施(1~2分)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 1.5<得分≤2 |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 1≤得分≤1.5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2.4 (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0分) | 投标报价 (30分) |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10分)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 ||||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5分) |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注:若所有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报价均不在80%-110%范围之间,则措施项目费不得分。 | ||||
主要材料单价 (5分)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 ||||
针对上述款项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而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应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得分 | ||
2.2.4 (3) | 综合评分标准(20分) | 优惠承诺 (1~6分) |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 4<得分≤6 | |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 1≤得分≤4 | ||||
尽职尽责承诺(1~6分)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投标人履约保证。 | 4<得分≤6 | |||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投标人厦约保证。 | 1≤得分≤4 | ||||
企业信用(含纳税诚信)(-4-4分) | 无信用信息,得 0 分,有良好信用信息,有一项加 1分,有不良信用信息,有一项扣 1 分。 注:a、有良好信用信息得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未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与所提供原件不一致者不得分,良好信用信息以附件2(投标企业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中的内容为准。 b、有不良信用信息的,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信用中国、信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网站中公示的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信息,无论是否有不良信用信息,都必须提供相关打印件****委员会审核。 | -4≤得分≤0-4 | |||
项目经理 信用(-2-2分) | 无信用信息,得 0 分,有良好信用信息,有一项加 1分,有不良信用信息,有一项扣 1 分。 注:a、有良好信用信息得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未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与所提供原件不一致者不得分,良好信用信息以附件 3(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中的内容为准。 b、有不良信用信息的,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信用中国、信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网站中公示的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信息,无论是否有不良信用信息,都必须提供相关打印件****委员会审核。 | -2≤得分≤0-2 | |||
招标人意见 (2分) | 招标人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分 | 0≤得分≤2 | |||
投标人综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综合因素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
注: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诚信、可靠,发现投标人有虚假作假者按废标处理,如未中标者按废标处理,如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评标时不再验证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材料扫描附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对其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1
序号 | 清标项目 | 清标内容 | 清标结果 | ||
是 | 否 | ||||
1 | 1.1 | 项目总报价 | 是否等于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 |
|
|
1.2 | 单项工程费 | 是否等于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 |
|
| |
1.3 | 单位工程费 | 是否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 |
|
| |
2 | 2.1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 | 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项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 |
|
|
2.2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编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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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名称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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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特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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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计量单位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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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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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清单综合单价 |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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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材料单价 | 材料表中的单价与组成清单单价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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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根据**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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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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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1 | 其它项目费 | 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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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暂列金额 | 应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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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应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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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计日工 | 应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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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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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规费 | 根据**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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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增值税 | 根据**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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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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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均不能作为清标的依据或理由。
附件2
投标企业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信用类别 | 良好信用 | 周期 |
工程质量获奖 |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3年 |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公共建筑装饰设计) | 3年 | |
省长质量奖 | 3年 | |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奖 | 3年 | |
一般性通报表彰 | ****建设部、****政府的表彰 | 3年 |
****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表彰 | 3年 | |
科技创新 (建筑类) | 企业参与标准、定额、工法编制:(1)国家级;(2)省级。 | 3年 |
科技示范工程:(1****建设部;(2)省级。 | 3年 | |
企业专利:(1)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 | 3年 | |
企业科技开发或科技进步奖:(1)国家级;(2)省级科技成果或科技进步奖。 | 3年 | |
企业科技项目:(1)国家级;(2)省级。 | 3年 | |
****技术中心:(1)国家级;(2)省级。 | 1年 | |
安全文明工地 | (1)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3)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 3年 |
附件3
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信用类别 | 良好信用 | 周期 |
奖励荣誉 | 国家级奖项/荣誉(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梁思成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工程总承包奖等)、国家AA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 | 3年 |
省部级奖项/荣誉(中州杯等)、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 | 3年 | |
市级奖项/荣誉(商鼎杯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 | 3年 | |
科技创新 (建筑类) | 发明专利,包括发明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 3年 |
参与工法编制,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 | 3年 | |
参与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包括国家或行业标准、定额、地方(省级)标准、定额。 | 3年 | |
个人获得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厅级科技进步奖等。 | 3年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审规则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4)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所有评委打分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取至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1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2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3 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4 在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2.5 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2.6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和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不一致的。
2.7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除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按否决投标处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二)投标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三)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违反工程造价计价有关规定的;
(四)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五)未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建设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件。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时应审慎。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投标人明显打字或排版错误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总局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部、****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建设部、工商总局建市印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及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签证、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工程会议纪要。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
1.1.3.9 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发包人关于本项目的管理规定、办法等;(11)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14日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总布置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后一周内或开工前七日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符合监理人要求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符合监理人要求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项目经理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总监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本项目施工现场为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交通由承包人负责。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除署名权外,承包人对上述文件享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得未经发包人同意,使用上述文件申报奖项或者公开推广宣传。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的原则是:《**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及其现行的相配套的造价政策、文件等,及有关计价文件和省、****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算综合单价按照(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的优惠幅度同比例下浮)。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予以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发包职权。(涉及停工、复工、索赔及工程变更须经发包方领导批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人员进场前完成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竣工图叁套,交工资料叁套及电子版光盘一套。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同上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后28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按照通用条款要求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并及时退场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负责施工全过程、周边协调工作,因协调不力造成的工期拖延、工程费用增加等,由承包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建造师必须按发包人的管理规定按时参加考勤管理,考勤按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计算。不按规定参加考勤的,发包人可将视考勤情况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离开现场一天以上的必须向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书面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否则按缺勤处理。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可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日,并以投标文件中项目机构人员为准。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可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离开现场一天以上的必须向发包人项目负责人书面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发包人可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缺勤处理。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否□ 提供履约电子保函。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8质量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照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要求。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施工图纸后,开工前7日。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日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日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七日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委托设计单位向承包方对接。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 )出现重大技术或施工问题无法立即解决延期较长的;(3)由发包人造成的延误:(4)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进度要求表中的工期延误3天以内,每天给予10000元罚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进度要求表中的工期延误7天以上,每天给予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罚款;直至发包人解除合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不超过履约保证金。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遭遇不利物质条件造成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不可抗力(地震、洪水、未拆迁征地、5天以上连续降雨)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无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前须得到发包方和监理方的认可,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确保能满足工程需要和设计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关于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费的约定: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费根据现场签证具体调整,上述三项费用均不得超过承包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这三项费用的投标价。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参照合同专用条款第1.13条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无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无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允许材料价格调整的范围:钢筋、混凝土、钢构件、水泥、沙子、石子、成品砂浆及甲方认价的材料。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采用发布的施工当期信息价及施工所在地材料市场价)。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发包人在招标控制价中给定的材料及设备的价格。
1)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
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
单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2)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
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
单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
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4)措施费价格不予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除人工材料调差和暂估价部分允许调整清单单价外,其余清单价格不再调整)方式确定。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人工费、材料价格波动未达到调整幅度要求。 (2)施工管理不当带来
的人工、机械的窝工,材料使用不当带来的材料浪费等。 (3)管理不善带来的管理费越支。 (4)经营不善使得经济效益下降。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合同约定工期范围内或因非承包人造成工期延误时,材料价
格调整按照合同专用条款 11.1 条约定进行调整。2、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人工费、材料费只调减,不调增。3、人工费调整依据为**省发布的施工同期人工费指导价,允许材料价格调整的范围参考发布的施工当期信息价格及施工所在地材料市场价,其它材料按照甲方认质认价。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现行国家规范定额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 20 日前。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日内完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执行通用条款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60日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且接收单位接收管理后30日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捌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双方约定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3%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责任,按监理实际签发日期计算开工日期。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国家标准的;3、承包人违约后,发包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承包方应在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而不履行者。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工程违约和质量违约。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无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市 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合同条款
21.1竣工日期以全部完工为准。
21.2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指派到现场的甲方代表的安排,并承担在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六章 图纸
(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承诺书
十一、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十二、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在公示期结束后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因我方原因造成开工工期延后,我方将承担全部损失。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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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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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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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大写 :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 ¥: 2、规 费 大写: ¥: 3、增值税 大写: ¥: 4、暂列金额 大写: ¥: 5、专业暂估价 大写: ¥: 6、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大写: ¥: 不含1、2、3、4、5项的投标报价大写: ¥: |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投标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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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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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 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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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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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问题 (如果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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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七、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
附表五、施工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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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数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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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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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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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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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企业情况对所要求证件可自行删减。)
姓 名 |
| 年 龄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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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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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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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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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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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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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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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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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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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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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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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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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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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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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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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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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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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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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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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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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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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后附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具体年份为近三年以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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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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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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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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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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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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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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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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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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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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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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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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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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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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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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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若无要求可不提供)。
2.企业业绩须提供合同,企业业绩合同内容需显示项目金额。
3.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内容需显示项目合同额,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均需显示有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如项目经理有变更,则可另外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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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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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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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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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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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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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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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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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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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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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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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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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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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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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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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十、承诺书
(一)扬尘防治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严格按照《****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办【2016】17号文件)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整治标准,做好 的施工扬尘防治和扬尘治理工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签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十一、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十二、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