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略)
二、项目名称:中共皖南地委、旌泾太中心县委旧址修缮工程(第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武宜南路淹城常乐坊79号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中共皖南地委、旌泾太中心县委旧址修缮工程(第三次) 施工范围:屋面盖瓦(添配)、大木构架修复、正立面门扇添配、木楼(略) 施工工期:120 日历天(以监理开工令为准,遇不可抗力因素经业主书面同意后可顺延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苏(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略)件及[(略)件规定和标准收取,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略)
八、(略):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中路7号、旌德县旌阳镇凤凰国际 14 幢 102 号商铺,联系电话:(略)、(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略):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略)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略),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略)
2.4质疑事项含有(略)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旌德县凤凰国际 14 幢 102 号商铺
邮 箱:(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附件:中共皖南地委、旌泾太中心县委旧址修缮工程(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