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5-26
1.招标条件
**省屈原老家(**里)生态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秭发改审批[2022]250号文件批准,建设单位为****,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省屈原老家(**里)生态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屈原****示范区设计采购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屈原镇屈原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三栋夯土民居建筑,面积850平方米,打造屈原****示范区。
2.2招标范围:完成**省屈原老家(**里)生态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屈原****示范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施工、验收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
2)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4)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3履约期限:
1)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在接到招标人设计任务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135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4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2.5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采购施工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执业资格;
4)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政府网站“**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省公共**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7时30分至2023年5月3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县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交易中心(****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入**县公共**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县公共**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茅坪镇**路11号
联 系 人:黄飞虎
联系电话:134****66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7楼
联 系 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136****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