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毕****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施工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中鼎华城12号楼22层-2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毕****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656.15元;
5.最高限价:****656.15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毕****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敬老院建设于2010年左右,建成投入使用至今10年有余,对项目屋面漏水、立面老旧、门窗破损、设施损坏、室外场地及环境欠佳等进行全面提质改造,需根据施工改造图纸及合同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在约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本项目提质改造建设。
7.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8.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提质改造内容的施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银行2022年10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提供零申报说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和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⑥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考(B)证;注册证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单位一致,证件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或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磋商文件1.报名时间:2023年05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下午17时00分。
2.地点:**市**区中鼎华城12号楼22层-2。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证明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印章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机打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9日10:00分前(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2.地点:****会议室(**省**市**区**街道**路5****中心20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3年06月09日10点00分(**时间) 2.地点:****会议室(**省**市**区**街道**路5****中心20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街道**路5****中心20楼
联系方式: 吉伟
联系电话: 182****4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中鼎华城12号楼22层-2
联系方式: 林龙富
联系电话: 15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