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县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安排部署和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条件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名条件详见《实施方案》,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交叉报名,否则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
(二)考试内容
详见《实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需要的表格,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实施方案》。
考生可电话咨询或登录“****政府网站”(http://www.****.cn)查询。
(二)组织报名及各项考务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向考生收取。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社会保障局 0930-****033
****社会保障局 ****
2023年5月26日
**县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县选拔招募(具体名额按州人社局分解下达的指标为准)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等服务(其中支医岗位选拔招募指标单列),服务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县户籍或高考时户籍在**县的2023年毕业生(****大学生毕业24个月以内、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24个月以及报考支医岗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以往参加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应获得毕业证书。
5.报考支医岗位的研究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并实行报考告知承诺制,先考试,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三支一扶”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机关处理。
(一)提交报名申请(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ks.****.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告知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两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只限填报现户籍地为**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县的服务岗位。
(二)报名信息确认(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三支一扶”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涉及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修改,须向县人社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由县人社局报州人社局汇****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中心受理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证》(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四、指标分解
选拔指标由州人社局根据**县报名人数和岗位需求数分解下达,考生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报考不足2人的支医岗位指标由州上调配至其他县(市)相同岗位,考生相应参加调配县(市)考录和岗位分配。
五、考试
(一)考务组织
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州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由人社局牵头,**教育、财政、卫健、保密、纪检监察、**、无线电管理、电力、新闻、网信、应急管理、住建、生态环境、文旅、市场监管、乡村**、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单位成立考试工****办公室。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职责分工,统筹实施好选拔招募考试工作。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不向考生收取。
“三支一扶”实施工作在县考务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务各项工作。人社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报名、招募人员资格审核等工作;教育局负责考点考务、考场安排和相关证件制作等工作;卫健局负责制定医疗保障及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考生及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局负责考试期间安全巡逻、考点及周围安全、维持正常考试秩序等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考点无线电监测,阻止使用无线电信号作弊的行为;电力部门负责各考点电力保障工作;****中心负责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网信办负责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做好网络舆情回应,有效管控舆情导向等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考试应急保障预案,做好考点及周边区域突发事故应急预防处置工作;住建、生态环境、文旅等单位负责考试及考前一天夜晚****宾馆周边严格管控噪音工作。选拔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也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对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二)考场设置
****县政府所在地的标准化考点。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日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须****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陆**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六、审核录取
资格初审、体检及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县人社局确定后,于资格初审工作开始3日前向社会公布,资格初审和复审应由不同人员分别把关。
(一)资格初审
县人社局根据分解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对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下载填写《**省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须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人社局报州人社局复审,复审内容重点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规培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四)公示
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录取人员名单,****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取发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形成拟录取人员报告,于8月2日前将《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报州人社局,由州人社局统一发文录取。
七、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县人社局要按照《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县财政局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县人社局**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服务。对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也可安排。所有新招募人员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到岗,并及时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八、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
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资金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服务单位办理,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县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
(二)人员管理
要严格人员管理,关心重视成长。可择优选拔“三支一扶”****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人社局**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工作。允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人社局审核,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要安排专人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相应条件的,可按规****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人员,由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符合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人员,由服务单位、县人社部门**编制等有关部门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县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和服务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
1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留在基层岗位工作的人员,在提拔任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1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考核合格的,****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1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社会保障局 ****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