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心项目(标项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11: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项目(标项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375.4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心项目(标项九)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框架结构300平方米传染病区、老病区2300平方米改造、装修、安装医用设备带、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日期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包工包料。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2)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特定资格条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1: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1:00 (**时间)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0991-****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城镇东环路71号
联系方式:181****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金茂世界城B座16楼1605室
联系方式:186****0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洋
电 话:18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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