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佛岩石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千佛岩石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夹****社区
2.3 项目规模: 对文物附着岩体进行环境整治,面积约111800平方米,主要包括岩体加固及石龛区排水治理;修建石龛保护性护栏,原道路整修约2000米;维修改造原建筑2400平方米,建设数字化石窟展示馆。
2.4 计划工期: 18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 2367.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类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2367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带二维码的建造师注册证);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招标代理从业章。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职称证及任职文件复印件和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3)项目负责人业绩符合申请人业绩要求,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委托代理合同中为项目负责人,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2.1-2.10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上查询比选结果公告、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内容至少截图到投标人资质要求)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内容至少截图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4)中选单位签订合同人员为申请书中承诺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变更,特殊情况下允许采用同等及以上资格人员进行变更,否则视为违约。(4)中选单位签订合同人员为申请书中承诺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变更,特殊情况下允许采用同等及以上资格人员进行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诚信分须为90分及以上,提供比选公告截止当日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4、申请人应完全响应《**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要求,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5月29日11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01日11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5月29日11时00分至 2023年06月01日11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彭乔
电 话: 083****4711
传 真:
2023年05月29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