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次)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信息化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宁发经审批〔2023〕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武装部对面)、景星小学教师生活区、****公司小区、****花园家属区、畜牧局住宿区、税务小区(**街)、税务小区(**北街)等8个小区。
2.3 项目规模: (一)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50万元);涉及289户开展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完成供水管道改造1000米,排水管道改造5400米、燃气管道改造2500米、停车位改造8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60个、垃圾分类房1座、化粪池改造8个、小区监控8套、门禁系统15套等内容。(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95万元);完成小区屋面、外墙立面、楼梯间等公共部位维修,飞线整治,道路围墙改造等内容。
2.4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 1445.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445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以上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工程技术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带二维码可扫描查询的职称证书、职称专业应与比选文件要求完全一致)。注:所有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按规定不需缴纳的除外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成立不足6****公司提供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即可)、**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 。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以及业绩数量多附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比选申请文件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5.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10条文要求提供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6.提供比选公告发布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诚信分100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3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5月29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01日17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5月29日17时00分至 2023年06月01日17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住建局
电 话: 182****1613
传 真:
2023年05月29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