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略)设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县(略)。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略)。
(二)将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划入县行政执法局。
(三)将原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管理职能从县水务局划入县住建委(绩编〔(略)。
(四)将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划给县城乡规划局。
(五)将不动产登(略)。
二、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详见**(略)。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参与制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发展等规划。
2、承担全县标准定额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的标准定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投资估算指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3、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装饰等行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建设系统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及施工管理。
4、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5、承担全县城市、村镇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指导村镇建设的综合开发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村镇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略)。
6、承担全县城(略),具体负责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参与城市防洪工作。
7、拟订房地(略)的责任。**或配合有关部门对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8、拟订全县(略),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工作。
9、制订全县(略),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0、管理建筑行业的外向型经济技术**工作;指导建筑、开发企业开拓县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协调指导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和劳务**。
11、管理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设5个内设股(室)。
1、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城建档案室)
协助委领导管理机关工作并检查督促;负责制定全(略)告;承担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信息、宣传、信息公开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制定财务管理办法。负责资金调度、管理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专项资金及财务工作;组织所属单位进行内审,协助有关部门(略),办理财物报废、损失的审核工作;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劳资工作。
2、(略)(村镇建设股)
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等,指导风景名胜区(略),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安排村镇试点,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略)(村)保护规划的实施。负责(略),参与城市防洪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3、住房保障股
贯彻落实住房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全县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和住宅产业化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房屋征收搬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评估、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办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工作。
4、综合计划股(建筑业管理股)
拟订全县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指导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建筑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装饰装修的行业管理;负责本行业对外经济**,指导全县建筑劳务市场工作;建筑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建筑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技术政策;组织施工、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工作。
负责信访工作、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应急管理等项工作;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县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绩政办[2(略))(略)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办公地址:(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略)
邮编:(略)
邮箱:(略)
主要负责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