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3年(康勒乡、克果乡、大章乡)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30日 17: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B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6月12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B | ||
预算金额 | ¥99.4885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593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金马大道东段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严老师0836-****2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028-****5936 |
项目概况
**县2023年(康勒乡、克果乡、大章乡)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11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3年(康勒乡、克果乡、大章乡)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2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2)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注册在本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B
方式:①现场办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资料提交到****(**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B)进行现场报名。②网络办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资料(jpg格式或 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盖章资料原件在开标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指定邮箱:****@qq.com)。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公司鲜章(若为法人亲自来报名时只需提供法人****公司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1点00分(**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B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1点00分(**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994885.25元(其中暂列金为9285.97元)
最高限价:994885.25元(其中暂列金为9285.97元)
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金马大道东段19号
联系方式:严老师0836-****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A
联系方式:刘女士 028-****5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28-****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