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6-21 08:30:00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6-21 09:0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001 | 是否延期开标 | 否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5-31 15:25:44 |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 2023-06-21 09:00:00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 公开开标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评审办法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5-31 16: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1.招标文件于2023年5月31日发出, 投标人自行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index)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需缴交资料费人民币100元。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公共**交易平台(**市)门户网站 | |||||||||
公告源URL | https://ygp.****.cn/ggzy-portal/index.html#/440900/jygg |
进场编号:****2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改革局以高发改投[2022]1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债券中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西****河流域范围
2.3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额4700万元,**河起点于府前路引鉴河边水闸,途径竹塔桥、**路、**石桥,终点在鉴江**关水闸,长度约 860 米。治理主要包括沿线直排口整治、河道清淤、岸线修复,对城南市场集污渠纳污范围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工程勘察(包含并不限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必要的施工阶段补充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等设计和后续服务工作。
2.5勘察设计工期:35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 1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6本项目设计类型为:市政工程。
2.7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0.91万元(其中:勘察费用47万元;设计费用133.91万元,初步设计费占总设计费40%)。最终勘察和初步设计费按实际完成额结合中标下浮率由财政审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和(3):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勘察单位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3.4**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显示正常登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只能是 1 家勘察单位和 1 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2)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和承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承担项目在各环节的分工、责权、连带责任。
(3)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于2023年5月31日发出, 投标人自行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index)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需缴交资料费人民币100元。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事务所资质的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
5.4 未中标单位的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定标时间:
6.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 年5月31日至 2023 年6月21日;
6.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3 年6月21日08时30分;
截止时间: 2023 年6月21日09时00分;
6.3开标时间: 2023 年6月21日09时00分;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市府前路57号,电话:0668-****866)。
6.4.本项目不进行考察、答辩或者清标。
6.5答辩、定标时间: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告知。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市府前路57号,电话:0668-****866)。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668-****599
招标代理:****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8-****983
监督部门:**市****办公室
电 话:0668-****999
招标人:****
2023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