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略)/(略) | 发文时间: | (略)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略)**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四号)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略)》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略)
2. 建设单位:(略)
3. 建设性质:(略)
4. 项目投资:(略)
5. 建设地点:(略)
建设内容:(略)拟投资(略)元,选址虹星桥镇工业集中区,利用现有 厂房53000m2,淘汰部分设备,新购置天然气炉、抛丸机、辅助机械和环保设备等设备共计8台(套),实施绿色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形成年产各类货叉50万支的规模。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 | 相对厂址 | 相对厂界距离 | |
X | Y | ||||||
大气环境 | (略) | (略) | 鲍家浜 | 居民区 | 二类 | E | 190 |
(略) | (略) | 朱沙桥南侧居民点 | 居民区 | 二类 | S | 20 | |
(略) | (略) | 朱沙(略) | 居民区 | 二类 | W | 25 | |
声环境 | (略) | (略) | 朱沙桥南侧居民点 | 居民区 | 2类 | S | 20 |
(略) | (略) | 朱沙桥西侧居民点 | 居民区 | W | 25 |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为(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略)
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和油漆废气。
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真空吸尘和布袋除尘器,尾气净化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油漆废气经水喷淋+脱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 声环境影响分析
设备采用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能满足GB(略)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废(略)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乳化液、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废(略)化液桶委托**市星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金属下脚料经收集后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废焊料、焊渣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运(略),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存在重(略),事故风险概(略),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 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系统雨水(略)。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泗安塘。
2. 废气:抛丸粉尘经设(略),尾气净化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油漆废气经水喷淋+脱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 噪声:采购时尽量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音减振处理,加强高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
4. 固废:废乳化液、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废乳化(略)废包装材料、废金属下脚料经收集后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废焊料、焊渣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符合**市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管控措施,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用地性质符合长**虹星桥镇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略)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略)。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略)gov.cn/xxgk2018/xxgk/xxgk(略)/t(略)_(略).html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 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省**市(略)
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省**市鹿城区南郊街道里垟新路利祥锦园7幢1楼105室93号
3. 环评审批单位(略)
审批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长**行政服务中心(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3楼
(略)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