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西苏庄棚改安置房红外连接基础配套工程-翠微路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1.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县西苏庄棚改安置房红外连接基础配套工程-翠微路监理 | 交易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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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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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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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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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3.6.1—2023.6.6 | 中标时间 | 2023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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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格 | 计划工期 | 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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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县**翠微路(夏都大道-人和大道) | 建筑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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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范围和内容 | 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 中标价 | 138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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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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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总监 | 价格部分 | 监理大纲 | 履约能力 | 总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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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138600.00 | 艾伊昌 | 39.9 | 25.44 | 29.14 | 94.4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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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高达建设****公司 | 138000.00 | 李伟 | 39.68 | 25.08 | 29 | 93.7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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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誉****公司 | 136900 | 孙海军 | 39.28 | 25.3 | 29.14 | 93.7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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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38248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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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项目总监:艾伊昌 证书编号:****9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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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员配备 | 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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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1、**文明大道北延(北环路--**大道)工程建设项目 2、治淮路等 11 条涉及环保监测的“白改黑”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三标 3、秀山大道(霍里山大道-嵩山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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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及信誉
| 项目荣誉 | 获得2020年度下半度和2021年上半年度年**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时间:2021年3月2日、2021年8月17日 获得2021年度上半年**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时间:2021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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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 获得2019-2020年度和2021年度**省建设监理行业“优秀工程监理企业”时间:2021年5月6日、2022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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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信用等级AAA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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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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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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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高达建设****公司 | 三证合一代码: 914********740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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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项目总监:李伟 证书编号:****4501/****6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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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员配备 | 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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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1、**市纺织产业聚集区**大道改建工程(**路-**路)监理 2、经开区朝**安置房配套道路 3、**县中兴街(国道 327--**路)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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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及信誉 | 项目荣誉 | 获得2020 年上半年和2020 年度下半年**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时间:2020年9月15日和2021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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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 获得2019-2020年度和2021年度**省建设监理行业“优秀工程监理企业”时间:2021年5月6日、2022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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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信用等级AAA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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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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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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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誉****公司 | 三证合一代码: 914********950056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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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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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员配备 | 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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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1、**市市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 2、****开发区航海路(东三环至万三路)道路提升工程监理 2 标段 3、**市**区背街道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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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及信誉
| 项目荣誉 | 获得2021年度下半年**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时间:2022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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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 获得2019-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省建设监理行业“优秀工程监理企业”时间:2021年5月6日、2022年5月16日、2023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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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信用等级AAA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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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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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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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人民路中段
联 系 人:师先生
联系电话:0372-****230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彰德路424号院
联 系 人:刘子涵
电 话:138****7928
监督部门:****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17536R
联 系 人:元先生
电 话:0372-****303
3.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信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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