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4-2023-03278
3、项目名称:康湾路美丽街区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3.838555(万元)
6、最高限价:63.83855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近半年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均应具备相应岗位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近半年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
(4)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附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公司(**市丝宝路东三巷一号三楼)
3、方式:
现场获取,现场报名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同时须提交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无误后退还)。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13日14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15点00分(**时间)
3、地点:********公司(**市丝宝路东三巷一号三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13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公司(**市丝宝路东三巷一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采购活动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的工本费、报名费。
3、****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复州大道257号
联系方式:166****8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丝宝路东三巷一号三楼
联系方式:186****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寒梅
电 话:186****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