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中心】云梦县隔蒲潭盐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云梦县隔蒲潭盐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HBYM-202306SZ-009001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县隔蒲潭盐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县隔蒲潭盐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3-06-02 22: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隔蒲潭盐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县隔蒲潭盐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隔蒲潭盐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改革局以云发改审批【2023】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隔蒲潭盐化工产业园 建设规模:1.****停车场:位于华祥二路与盐发大道交叉口处,占地面积约32200m2。主要包括停车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管理设施、智慧化管控设施及配套公用服务设施。2.道路工程:本次道路为**县盐化工产业园道路,包含11条道路,总建设长度约18.31km。其中**道路长度约7.04km,改造约11.27km。3.供气工程:本子项主要对供气管道进行迁移改造,其中:管道迁改废弃处置长度2725m,**管道长度为3630m,管径为D610mm,壁厚为11.9mm,设计压力为6.3MPa。**下河湾分输阀室1座,占地面积529 m2,放散区占地面积169 m2。计划投资3142.54万元。4.供水工程:****园区****水厂)进行改造提升,新增供水能力30000m3/d,****水厂至盐化工产业园专用供水主管约3.50km;**园区生活及工业供水管网约58km。5.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部分:****园区多个管理系统,****园区安全监控、应急处置、环保监测、智慧运行等多个管理系统,配套购置相关设备设施,****园区智慧化管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县隔蒲潭盐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0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31 合同估算价:47294.53万元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47294.53万元(其中包括:**工程费为46433.91万元;设计费860.62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2020、2021****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1.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03日至2023年06月09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实施招投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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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2日 | |||||||||||||||||||||||||||||||||||||||||
备注: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投诉渠道):**县公共****办公室 地址:****服务中心2号楼427室 电话:0712—****060 QQ邮箱:****@qq.com 联系人:杨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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