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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供热应急抢险
2023年 5月设备租赁招标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0年供热应急抢险
2.工程地点:**市市区
3.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
5.建筑面积:/
6、塔式起重机租赁明细: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租期 | 租期单位 | 备注 |
1 | 轮胎式起重机 | / | 台 | 2 | 200 | 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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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质量要求:
进场的租赁物有国家标准的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和专业检测单位对合格品的要求。
应遵循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如下:
2.1 起重机的作业条件应符合ZB J80 003和GB 6068.1的规定。
2.2 起重机应有额定起重量表、起升高度曲线标牌及其他安全标志。它们必须固定在操作人员便于看到的位置。其内容、格式应参照JB 4031的规定。同时应在主臂适当位置用醒目的字体写上“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字样。
2.3 对于没有装备力矩限制器的伸缩臂起重机,其臂长为额定起重量表上给定长度的中间值进行作业时,各幅度下允许其相邻臂长额定起重量的较小值。
2.4 起重机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
2.5 起重机出厂时提供的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ZB J80 003—87中2.19的规定。
2.6 出厂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不准出厂使用。
2.7 起重机进行试验时,对可能造成的危险工况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整机安全。
2.8 起重机的稳定性应符合GB 6068.3的规定。起重机进行稳定性试验时,除合同中的特殊要求外,试验载荷应由以下公式确定:a)支腿支撑时 1.25Pi+0.1Fib)轮子(轮胎)支撑时(静态) 1.33Pi+0.1Fic)带载行驶时(带载行驶速度小于或等于14km/h) 1.33Pi+0.1Fid)带载行驶时(带载行驶速度大于14km/h) 1.5Pi+0.1Fi式中:Pi——额定起重量;Fi——起重臂质量G折算到起重臂头部或副臂头部的重量。
3.9 使用支腿进行起重作业时,应将支腿牢固地支承在坚实的水平地面上,车架上安装回转支承平面水平,其倾斜度不大于0.5%。
3.10 起重机涂漆颜色和警告图案应符合JB 2299的规定。4 结构与构造4.1 材料4.1.1 起重机金属结构中主要承载结构件一般采用GB 700的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B、C、D,GB 699规定的优质碳素钢及GB 1591规定的低合金结构钢16 Mn、15 MnTi等。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应采用镇静钢。其钢材在相应使用温度时的冲击功,对于Q235—B、C、D钢不能低于27 N﹒m,其他钢材不能低于40N﹒m,并应满足在常温下180°冷弯试验要求。在一20℃以下地区工作的起重机主要承载结构件采用的Q235—D钢、20钢等应具有一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于16Mn、15MnTi钢等应具有一4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必要时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铸钢件应采用符合GB 11352规定的钢种。4.1.2 对所用原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4.2 连接4.2.1 焊接连接主要承载结构件如底架、支腿、转台和起重臂等,以及一般承载结构件的主要焊缝的焊接要求应符合GB 6067—85中1.2的规定。焊缝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4.2.2 铆钉连接和螺栓连接4.2.2.1 铆钉连接和螺栓连接应符合GB 3811—83中3.4.2.2的规定。4.2.2.2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必须采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紧固。4.3 驾驶室与操纵室4.3.1 驾驶室与操纵室必须符合ZB J80 003—87中4.12和GB 6067—85中1.4的规定。4.3.2 驾驶室与操纵室顶部能承受分布在(30×30)cm2面积上的1 000N的载荷,而不会产生永久变形。4.3.3 操纵室应安装遮阳板和刮水器。4.4 金属结构件报废4.4.1 金属结构件报废应符合GB 6067—85中1.10的规定。4.4.2 对起重臂和底架在失稳或损坏后经更换或修复的构件,检测其应力不得高于原计算应力,否则应予以报废。5 机构与零部件5.1 一般要求5.1.1 起重臂对伸缩式起重臂,各节臂侧向单面最大平均间隙不得大于2.5 mm,否则需调整滑块。5.1.2 支腿5.1.2.1 当起重机处于行驶状态时,支腿应收回并可靠地固定。5.1.2.2 在操作支腿时,操作人员在操作处应能看到每一条支腿。否则应有信号人员帮助。5.1.2.3 在起重作业时,支座盘应牢靠地连接在支腿上,支腿应可靠地支承起重机。5.1.3 运动零件的保护所有外露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发生危险的运动零件(如开式齿轮、链条、链轮、传动轴上凸出的销子、螺栓、联轴节及往复零件等)均应装设防护装置(防护罩或防护栏杆)。5.1.4 制动器应装有防雨的保护装置。5.1.5 发动机的排气管应装消声器。排气管位置应远离操作人员。起重机行驶时噪声限值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起重作业时噪声限值应符合JB 3774.1的规定。5.1.6 燃油箱的容量至少应保证起重机正常作业8h,并应装有测量燃油箱中油量的装置。5.2 吊钩5.2.1 吊钩的设计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 10051.1的规定。5.2.2 吊钩应符合GB 6067—85中2.1.1、2.1.2、2.1.3、2.1.4、2.1.6和2.1.7的规定。5.2.3 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a)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b)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c)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5%;d)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5.3 钢丝绳5.3.1 钢丝绳的选择和安全系数的确定应符合GB 3811一83中4.4.2.1、4.4.2.2和ZB J80 003—87中4.10.1、4.10.2的规定。5.3.2 钢丝绳的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随机使用说明书中写明。5.3.3 钢丝绳的安装、检验及报废应符合GB 5972的规定。5.3.4 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a)用钢丝绳夹固接时,应符合GB/T 5976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b)用编插固接时,编插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c)用楔与楔套固接时,楔与楔套应符合GB/T 5973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d)用锥形套浇铸法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e)用铝合金套、钢套压制法固接时,应以可靠的工艺方法使铝合金套、钢套与钢丝绳紧密牢固地贴合,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的90%;f)用压板固接时,压板应符合GB/T 5975的规定,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5.3.5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排列整齐。5.3.6 起重钢丝绳应采用不旋转、无松散倾向的钢丝绳。5.3.7 钢丝绳的维护保养a)除应符合GB 6067的规定外,钢丝绳还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维护保养:钢丝绳在使用时每月至少润滑两次;润滑前应用布擦净钢丝绳,然后涂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润滑油、润滑脂的品种应符合钢丝绳厂的出厂使用说明书。b)在切断钢丝绳以前,应在钢丝绳切断处的两边捆扎,以防绳股散开。5.3.8 钢丝绳的检查起升机构的钢丝绳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其余有运转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要详细填写钢丝绳状况报告,注上日期并签字,装入设备档案备查。起重机停置或贮藏而使所有钢丝绳闲置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时,在重新使用以前,应进行一次彻底检查。5.4 卷筒和滑轮5.4.1 卷筒和滑轮的最小卷绕直径的计算,应符合GB 3811—83中4.4.2.3的规定。5.4.2 起升卷筒应具有足够的容绳量。****制造厂规定的最低位置时,在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钢丝绳,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卷筒两侧边的高度应超过工作中最外层钢丝绳名义直径的1.5倍。5.4.3 卷筒和滑轮的报废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a)裂纹或轮缘破损;b)卷筒槽底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5%;c)焊接滑轮的磨损量超过轮缘板厚的20%;d)其他滑轮槽底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5%。5.5 起升机构5.5.1 起升机构的每一套独立的驱动装置,至少要装设一个支持制动器,支持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必须能持久地支持住额定重物,制动器必须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联结的负载轴上。5.5.2 液压起升机构的油路必须装有与其流量相适应的平衡阀。5.5.3 对特殊需要采用重力下降的起升机构,应有可靠的可操纵制动器。5.6 变幅机构5.6.1 变幅机构应能可靠地支撑起重臂,并能在操作者控制下使起重臂平稳地降落到规定的幅度。5.6.2 起重臂的起落必须依靠动力系统来完成。5.6.3 用钢丝绳起落起重臂的机构中,应配备常闭式制动器。5.6.4 用液压油缸起落起重臂的机构,变幅油路中必须装有与其流量相适应的平衡阀。5.7 起重臂伸缩机构伸缩液压缸必须装有与其流量相适应的平衡阀。5.8 回转支承、回转机构回转支承和回转机构应符合ZB J80 003—87中4.9的规定。5.9 制动器的使用与检查5.9.1 各机构制动器的选择应符合GB 3811的规定。5.9.2 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制动器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卡滞现象,然后将重物吊起离地面150~200mm,保持10min,检查制动器,并确认其正常后再起吊。5.9.3 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a)裂纹;b)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垫厚度的50%;c)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2mm(300mm以上轮径的取大值,否则取小值);d)弹簧出现塑性变形;e)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f)电磁铁心的起始行程超过额定行程之半;g)制动块摩擦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小于其理论接触面积的70%;h)制动片损坏失效;i)制动片上摩擦衬垫的摩损量太大而使片式制动器失效。5.10 行驶与制动5.10.1 起重机行驶应符合ZB J80 003的规定。5.10.2 在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当起重机最高行驶速度超过30km/h时,以30km/h速度进行制动;起重机最高行驶速度低于30km/h时,按起重机最高行驶速度进行制动。其制动距离不应超过设计的规定值。5.10.3 起重机的驻车制动器必须能使起重机可靠地停靠在规定的最大坡度上。5.10.4 起重机的行驶系和行车制动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6 液压系统液压系统应符合GB 3766、GB 6067和ZB J80 003的规定。6.1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同时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6.2 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的连接必须是刚性连接。6.3 液压油箱内最高工作油温不得超过80 ℃。6.4 有相对运动的部位采用软管连接时,应尽可能缩短软管长度,并避免相互摩擦碰撞。易受到损坏的外露软管应加保护套。定期检查系统中各个连接环节。6.5 应使用可靠的过滤器。必须定期检查油箱内油液的黏度、酸值、含水量和固体颗粒污染度等品质,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进行更换。其要求应符合ZB E39 003的规定。按使用季节更换相应黏度的液压油。严禁使用混合油。6.6 系统中采用蓄能器时,必须在蓄能器上或靠近蓄能器的明显处标示出安全警示标志。蓄能器的充气****制造厂的规定。7 安全保护装置7.1 起重量为16t及16 t以上的起重机应装设力矩限制器,其要求应符合GB 7950的规定。7.2 起重量小于16 t的起重机应装设起重量指示器,其要求应符合ZB J80 003—87中7.4的规定。7.3 起重机应装有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应能可靠报警并停止吊钩起升,只能作下降操作。7.4 采用钢丝绳变幅的起重机,应装设幅度限位装置和防止起重臂后倾的装置。7.5 起重机应装有读数清晰的幅度指示器(或仰角指示器),其要求应符合ZB J80 003—87中7.3的规定。安装的幅度指示器应便于司机在操作时观察。7.6 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6t的起重机应设置水平仪。7.7 起重机上车应装有喇叭。喇叭按钮位置应便于司机操作。7.8 起升高度大于50m的桁架臂式起重机,应在臂头部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7.9 滑轮应有防钢丝绳跳槽装置。对于人手可触及的滑轮组,应设置保护装置,以防止手挤入钢丝绳与滑轮之间。7.10 可两处操作的起重机应设有联锁保护装置,以防止同时操作。7.11 新设计的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和安全装置,必须按有关的专项试验标准进行部件的各项试验,取得合格后方可装机。
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
2、投标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厂家要求: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质。
2、报价内容:单价报价,所报价格为 含增值税 一票制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5.1结算方式:
5.1.1结算量:以甲方、乙方共同确认且不得超出甲方与业主结算数量的乙方实际完成的量为准。
5.1.2结算单价:结算单价中均已包含了为实施合同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包含但不限于环保、疫情等导致的停工)。对于合同中没有的单价项目和变更新增的项目,重新制定单价。乙方未能按结算单价明细表中约定的税率向甲方提供发票,差额在结算中扣除。
5.1.3结算时间: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并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内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根据业主工程款拨付情况确定,乙方支取工程款时按双方约定的费率及内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2乙方保证甲方支付的款项专款专用。若乙方出现将款挪做他用或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费用、影响甲方或业主正常的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款时,由乙方办理签认收款手续并提供应付款名单,甲方据此代乙方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 6月 6日 16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6月 7日 11 时 00 分。
3、开标时间: 2023年 6月 7日 13时 00 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期要求
符合合同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合同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合同要求
技术要求
符合合同要求
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