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综合楼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6-19 18:00:00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6-21 08:3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001 | 是否延期开标 | 否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6-06 17:53:13 |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 2023-06-21 08:30:00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评审办法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5-31 00: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 8:30 时****交易中心 (**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 8:30 时****交易中心 (**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
公告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 |||||||||
公告源URL | https://218.****.2/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9a038140-5cb3-479b-b920-adbdcca65f76 |
各潜在投标人:
****综合楼建设项目于2023年5月31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1.43投标担保
1.43 | 投标担保 | 保证方式一(提交投标担保): √电子保函(保险) √保证保险 √银行保函 ×银行转账 保证方式二(减免投标保证金、实施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信用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 14 万元整(施工项目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勘察设计项目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 √电子保函(保险) 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https://ygp.****.cn/#/441400/index)跳转到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中心服务指南-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此方式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至开标当天【8:30】时止。 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的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登录地址http://210.****.152:8008/,或由**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net/ 首页链接进入,以下简称“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点击“便民服务”申请保函,投标****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开具的保函无需上传至交易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时或评标专家在评标时,通过“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中的查询功能对本项目各投标人所提交电子保函/保证保险进行查验。此方式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开具的截止时间至开标当天【8:30】(说明:进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http://210.****.152:8008/),点击“保函展示验真查询”,输入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点击“验真”可查验对应项目的电子保函(保险)缴纳情况)。 注:提交电子保函(保险)的,项目若在本地交易场所交易,投标人可从以上两种途径中任选一种开具;项目若在其它交易场所交易,投标人则只能通过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开具。 2. √保证保险 3. √银行保函 4. ×银行转账 提交时限: / 年 / 月 / 日 /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汇入银行: / |
汇入账户: /
汇入账号: /
5. √信用承诺函
√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担保金。
√其它说明:
1.电子保函(保险)指电子形式,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指纸质形式;
2.鼓励招标人采用保证方式二,对于采用保证方式一的,优先采用电子保函(保险)。
二、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投标承诺书(二)(见附件格式)
三、另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投标担保中“保证方式二:信用+承诺函是根据梅市建函〔2023〕17号《关于在房建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该保证方式只限于中小微型企业。”是否只是提供附件11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答复: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另需承诺属于中小微企业,格式自拟。
问题二:关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二),为什么不是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是不是暗设条件,故意设陷阱,限制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答复:以本补充公告修改为准,详见附件。
问题三:关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二)中,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需要什么证件,请给予回复
答复:已修改,详见补充公告。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招标人:****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