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农贸市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1****农贸市场**工程:****农贸市场,总用地面积为20.23亩,**总建筑面积16182.00㎡;****农贸市场,涉及总用地面积为10亩,**总建筑面积632.83㎡,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通风、消****停车场、绿化工程、****广场、外接水电工程等总图工程,并配套购置监控设备、食品安全监测设备、标识标牌、垃圾处理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2****农贸市场拆除及改建提升工程:城乡农贸市场拆除及改建提升工程:整合收购**镇、**镇等11****农贸市场共计16处,涉及总建筑面积16830.59㎡;并实施该16处农贸市场拆除及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总用地面积55.76亩,实施内容包括****农贸市场建筑14432.39㎡,****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18091.23㎡,****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9659.17㎡,****农贸市场片区配套实施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环境整治等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6日 | 开标地点 | **市城南新区****服务中心综合楼5****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6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12日 | ||||
预中标人 |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林锦帆(注册编号:****00525;身份证号:440181******4813) | ||||||
企业诚信评分 | 97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中心体育设施建设项目 2、**利园九里项目建筑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中心体育设施建设项目 2、**利园九里项目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信****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王谦(注册编号:200****0243;身份证号:450102******0533)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4.35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2021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区第一片区设计 2、****园艺场农民回建住宅及安置 3、**县易地扶贫安置后续扶持产业园建****工业园区)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2021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区第一片区设计 2、****园艺场农民回建住宅及安置 3、**县易地扶贫安置后续扶持产业园建****工业园区)设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磊****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王佳帅(注册编号:202****0216;身份证号:460007******0439)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阳光滨北小区项目 2、**北返乡农****基地项目(一 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阳光滨北小区项目 2、**北返乡农****基地项目(一 期)设计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czggzy/ 、http://www.****.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