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6-08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迁址**项目设计 (招标代码:****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3年 6月7日****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日天)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 | ****000.00 元 |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 10 | 93.0 |
第二名 | ****大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0.00 元 |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 10 | 80.37 |
第三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000.00 元 | 达到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 10 | 79.37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大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沈剑英 | 朱士壮 | 贾德海 | |
证书 | 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编号 | 201****4426 | 201****1087 | 201****1258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大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2日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16-****511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县****办公室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416-****510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