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 号)等有关规定,由施工科等相关科室资质审查人员,对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审查意见****人民政府网-点击政府机构-****建设局-通知公告), 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登录**政务网提交申诉资料。联系电话: 0379-****8656****中心邮箱****@126.com 密码****5286自行下载)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专业 | 申请类别 | 审查意见 | 结论 |
1 | ******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首次申请 | 符合标准 | 同意 |
2 | ******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首次申请 | 符合标准 | 同意 |
3 | ******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 新申请 | 同意 | 同意 |
4 | ******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首次申请 | 符合标准 | 同意 |
****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