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14581B/202305-00026 | 信息分类:招标投标信息 | |
****交易中心 | 生成日期:2023-05-19 | |
,, | 有效性: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市苏湾****服务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苏湾****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开标日期:2023年05月18日
**市苏湾****服务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庐****社区山根组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叁拾叁万零肆佰贰拾陆元零肆分(¥****426.04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姜道莲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县罗塘乡老办公楼东楼二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叁拾叁万零肆佰柒拾贰元叁角整(¥****472.30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培
投标人业绩及人员业绩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苏湾镇
联系人:刘爱国
联系方式:177****99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政务区潜**路188号蔚蓝商务港F座3210
项目负责人:王炀
联系电话:191****2294
公示期: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发改委****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话:0551-****929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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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6分1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提交节点:2023-05-18
- 交易中心见证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2023-05-18办理用时:0天0小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