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七标段)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略)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七标段)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年06月09日 17:(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七标段)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06月09日 17:(略)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略)
项目名称 : (略)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七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原有维保服务,包括光学测量仪、光学相干成像仪、前节激光、多波长激光、超乳系统、手术显微镜,公示预算金额为一年价格,延续性服务,服务期为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为原有设备的维保服务,因原设备技术复杂、具有一定的专有技术,其核心配件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获取,需由原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故本次采购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约路60号**位
三、公示期限
(略)至 (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市**(略) B 座 14 楼
联系电话:(略)
六、附件
专家(略).pdf |
代理机构: (略)
发布日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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