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终止公告
项目名称:(略)
采购编号:(略)
采购代理编号:(略)
1、项目终止说明:由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发生变更,因此决定终止项目采购工作。
2、(略)
本次终止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略)cn)和元博网(原)((略)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3、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应答人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联通财务部:(略)
2)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刘斌、胡佳德、王重阳、王素强、张喆、吕子涛、聂园、李永太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2)应答人认为在本采购过程中存在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纪检监督邮箱:(略)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略)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略)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略)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略)
2)异议事项已(略)。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特此公示。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