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网)
- 【信息时间: 2023-06-10】
**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赣余招字〔2023〕第7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余府办复字[2023]72号、余行审复字[2023]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总投资:约26936万元。
2、建设地点:**县各乡镇。
3、建设内容:本项目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共3839套,总建筑面积约144699.7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改造、屋顶防漏改造外墙粉刷、配建化粪池、屋外排污改造等;房屋套内建设内容为内墙刷新、地面铺地板砖或木地板、配套独立卫生间、入户门安装防盗门、窗户安装铝合金窗、水电线路改造、屋内排水等。
4、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工期共计90日历天, 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整合优化,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含概算)。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协助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协调、评审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设计必须的现场踏勘,各阶段成果汇报,概算编制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电气以及室外道路、综合管线、园林景观等各专业工程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本项目设计主持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中,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并提供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
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担任,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并按时网上签到。
6、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2年12月到2023年5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除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外,其他人员因新注册不满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注册时间为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应按****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在“**住建云平台”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住建云平台”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项目拟派人员的设计单位不能在“**住建云平台”上查询或查询信息过期或无效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过“**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更新相关信息。
8、拒绝潜在投标人投标情形: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本项目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
(3)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5)投标人近3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省公共**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29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资****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梅山村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157****0550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萧霖、王赞英
地 址:**县香樟华府院内B1栋二楼
电 话:183****4005、136****7103
7. 招标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督单位:**县****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