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结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省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市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围绕统一的数字平台、****中心和智慧门户和产业发展、城乡治理、民生服务三方面的智慧化应用开展建设。1.建设统一的数字平台构筑**大数据与业务使能数字底座,包括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视频云平台、时空数据服务平台、物联网平台、融合通信指挥平台、能力开放平台等。2.****中心和****管理中心****政府内部协同管理,负责整个城市的运营监测、决策支持。智慧门户主要面向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3.建设产业发展、城乡治理、民生服务三方面的智慧化应用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产业服务、政务服务、**服务能力。在三方面智慧应用中选叹重点建设的应用工程,包括智慧政务、公共安全、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应急、智慧消防、智慧环保、智慧国土、智慧党建、智慧路灯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2 09:00至2023-06-18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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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更正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现招标公告更正为: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通信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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