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城区部分公厕维修改造项目补遗公告
****2023年**部分公厕维修改造项目补遗公告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部分公厕维修改造项目
补遗:****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以补遗后的公告为准。
****
2023年06月12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发布主体负责,**市公共**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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